中國古代物質文明史:格古要論

中國古代物質文明史:格古要論

《格古要論》內容簡介:曹昭“取古銅器、書法、異物分其高下,辨其真贗,正其要略,書而成編,析門分類,目之曰《格古要論》”。書成於洪武二十一年(1388),共三卷十三論。上卷為古銅器、古畫、古墨跡、古碑法帖四論;中卷為古琴、古硯、珍奇(包括玉器、瑪瑙、珍珠、犀角、象牙等)、金鐵四論;下卷為古窯器、古漆器、錦綺、異木、異石五論。明景泰年間(1450-1456年),經王佐增補為13卷,名為《新增格古要論》。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格古要論》為傳世經典,明代存世最早的一部論述文物概述、名玩優劣、作偽手法和真偽鑑別的文物鑑賞專著。
業內名家歷數年之功集成,全彩圖文;翔實、準確的資料解讀。

作者簡介

作者:(明代)曹昭 (明代)王佐
曹昭,元末明初人,字明仲,江蘇松江人。其父曹真隱博雅好古,收藏有大量古法書、名畫、古琴、舊硯及彝、鼎、尊、壺等古代器物。曹昭自幼在家庭環境的薰染下,苦心鑽研,培養了精到的鑑定文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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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格古要論》)於古今名玩器具真贗優劣之解,皆能剖析纖微。又諳悉典故,一切源流本末,無不厘然,故其書頗為鑑賞家所重。
——《四庫全書》

圖書目錄

卷一
古琴論 002
卷二
古墨跡論上 014
古碑法帖 018
卷三
古墨跡論下 042
新增陝西碑帖 052
新增各處碑帖 064
卷四
金石遺文 096
宋金石遺文 100
金石錄跋尾 114
法帖題跋 120
卷五
古畫論 136
卷六
珍寶論 198
古銅論 222
卷七
古硯論 230
異石論 252
古窯器論 260
卷八
古漆器論 268
古錦論 272
異木論 276
竹論 284
卷九
文房論 288
卷十
古今誥敕題跋 304
卷十一
雜考上 326
卷十二
雜考中 336
卷十三
雜考下 350
宋宮殿記 354
再考之 362

文摘

卷一
古琴論
斷紋琴
古琴以斷紋為證,不歷數百年,其紋不斷。然斷紋有數等類,有蛇腹斷,其紋橫截琴面,相去或寸許,或寸半(一作半寸)。有細紋斷如發,千百條。或有背面皆斷者(背一作底)。(圖001)
又有梅花斷者,其紋如梅花頭,此為最古。琴雖古而有斷紋者,不精實脆透。及有病者,亦不為奇也。(圖002)
偽斷紋
用琴於冬日內曬,或以猛火烘琴極熱,以雪罨(音奄)激裂之,然漆色遠新。又有入雞子白灰內。漆後以甑蒸之,懸於燥處,自有斷紋,此皆偽者。
唐宋琴
唐時有雷文、張越二家,制琴得名,其龍池鳳沼間有舷,余處悉窪,令關聲而不散。(圖003)
古琴色
古琴歷年既久,漆色(一作光)盡退,其色如烏木,此最奇古也。(圖005)
古琴樣
古琴惟有孔子、列子二樣琴合古制。若太平古琴,以一段木為之。近有雲和樣者,其樣不一,皆非古制也。(圖006、007、008、009)
制琴法新增見《事林廣記》
造琴之法,木用陰陽,取其相配以召和也。桐木屬陽,以為琴面;梓木屬陰,以為琴底。面圓象天,底方象地。長三尺六寸,象三百六十日。合十三徽以應律呂。象十二月,中徽為君,以象閏也。
《帝王世紀》曰:炎帝作五弦之琴,以應五音。記曰:舜作五弦琴,歌南風。桓譚《新論》曰:神農氏始削桐為琴,繒絲為弦。又曰:周文王、武王各加一弦,乃為七弦,謂之文弦、武弦。(圖010、011)
焦尾琴新增
漢吳人有燒桐爨者,蔡邕聞火烈聲,知其良材,請以制琴,果有美音,而尾猶焦,故曰焦尾琴。(圖012)
圖014 紫檀首象牙孔梧桐木古琴 宋 元 高4.5厘米 長107.5 厘米
圖012 武侯焦葉式琴明
長120.6厘米 額寬17.3厘米 肩寬20厘米 尾寬13.7厘米
圖013 高山流水仲尼式琴 南宋“高山流水”篆書款識
長122厘米 額寬17.8厘米 肩寬18厘米 尾寬13.3厘米

序言

新增格古要論序
石鼓無聲,非張華不能扣。紫珍有識,非竇儀不能知,故知博古,博物君子所當務。雲間曹明仲,世為吳下簪纓舊族,博雅好古,凡世之一事一物,莫不究其理、明其原,而是非真偽,不能逃其鑒。由其見之廣,識之精,而講之素也。因讀書之暇,閔世之玉石難辨,紅紫之亂朱,遂著為《格古要論》,以辨釋器物,使玉、石、金、珠,琴、書、圖、畫,古器、異材,莫不明其出處,表其指歸。而真偽之分,瞭然在目。凡詐偽苦窳之器,不能眩惑求售,可謂有益於世矣。予竊觀而愛之,頗為增校,訂其次第,敘其篇端,亦可謂格物致知之一助也。君子觀之,更能以辨物之玉、石,辨人之玉、石,使卞和止泣,宋愚免笑,庶有以發明於世,豈小補哉。
雲間舒敏志學序
原序
先子貞隱處士,平生好古博雅,素蓄古法書、名畫、古琴、舊硯、彝鼎、尊壺之屬,置之齋閣,以為珍玩,其售之者往來尤多。余自幼性亦嗜之,侍於先子之側,凡見一物,必遍閱圖譜,究其來歷,格其優劣,別其是非而後已。迨今老猶弗怠,特患其弗精耳。嘗見近世紈絝子弟,習清事古者亦有之,惜其心雖愛,而目未之識矣。因取古銅器、書法、異物,分其高下,辨其真贗,正其要略,書而成編。析門分類,目之曰《格古要論》,以示世之好事者。然其間或有謬誤,尚冀多識君子幸而正之。
洪武二十一年戊辰春三月望日,雲間曹昭明仲書於澳上之寶古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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