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中國公安部刑事偵查局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是其下轄的一個司局單位,正廳級。
職能
(一)掌握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擬訂預防、打擊對策。
(二)組織、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開展對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
(三)擬訂刑事技術和警犬技術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推廣套用,為偵辦重大疑難刑事案件提供技術支援。
(四)承擔公安機關鑑定機構和鑑定人登記管理工作。
(五)組織、指導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工作。
(六)承辦上級交辦案件。
(七)主管物證鑑定中心,南昌、昆明警犬訓練基地,瀋陽警犬技術學校,南京警犬研究所,中國法醫學會,中國刑事科學技術協會,中國工作犬管理協會。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 “辦案公開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大刑事執法工作的公開化和透明度,公安部刑偵局於2005年7月26日下發《關於實行“辦案公開制度”的通知》(公刑〔2005〕1228號),決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在全國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實行“辦案公開制度”。“辦案公開制度”主要內容如下:
實行立案回告公安機關刑偵部門接受案件時,應當制作《接受刑事案件回執單》(附後)交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查詢立案情況的,應當隨時告知。
對依法不予立案的,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7日內送達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
對依法應當移送其他機關管轄的,應當製作《移送案件通知書》,在7日內送達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交通不便的地區,送達通知書的期限可延長至15日。
破案後,應當製作《破案告知書》,將破案結果、犯罪嫌疑人及追繳贓物等情況告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通過電話回告。
對於未破的命案,應當採取適當方式,在立案後每月1次,將主要工作進展向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回告。
對被害人進行第一次詢問時,應當告知其在刑事訴訟中享有的權利和應該承擔的義務,並將《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交被害人,由被害人在詢問筆錄中簽收。
對證人進行第一次詢問時,應當告知其在刑事訴訟中享有的權利和應該承擔的義務,並將《證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交證人,由證人在詢問筆錄中簽收。
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第一次訊問或採取強制措施時,應當告知其在刑事訴訟中享有的權利和應該承擔的義務,並將《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交犯罪嫌疑人,由犯罪嫌疑人在強制措施文書或訊問筆錄中簽收。
各級刑偵部門要在辦公地點的顯著位置張貼《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基本程式圖》、《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主要時限表》,方便民眾了解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式和時限。
控告人、報案人、舉報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憑《接受刑事案件回執單》通過電話或直接到接受案件的刑偵部門查詢案件偵辦進展情況和辦理結果,有關刑偵部門應熱情接待,耐心回答詢問。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政府電子政務信息系統、聲訊電話等方式方便民眾查詢案件偵辦進展情況和辦理結果。
偵破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案件後,有關地方刑偵部門應當在公安機關統一領導和組織下,採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破案情況和結果。
在實行“辦案公開制度”中,如案件涉及國家秘密、共同犯罪、集團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情況需要保密時,可視情予以簡要回告、告知、公開,或者不予回告、告知、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