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

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是獲國務院同意在2014年設立的,並明確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基本信息

2014年12月12日,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和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已獲國務院同意設立,並明確由銀監會負責監管。銀監會12月10日向各地銀監局、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和中國信託業協會印發與財政部共同起草的《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並於2014年12月12日正式公布實施。

《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明確,信託業風險處置應按照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原則,發揮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防範道德風險。保障基金是主要由信託業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用於化解和處置信託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互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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