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運城市委組織部

(三)負責黨員、幹部隊伍的巨觀管理工作和選拔培養中青年幹部的工作。 (六)研究擬定全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制度,從巨觀上研究指導全市幹部制度改革。 (八)負責全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督促檢查,向市委、省委組織部和中組部反映有關情況並提出建議。

中共運城市委組織部,根據中共運城市委、運城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運城市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並發[2001]19號),設定市委組織部,是市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研究並提出貫徹落實黨的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實施意見,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提出列入市委管理幹部及領導班子建設、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黨員、幹部隊伍的巨觀管理工作和選拔培養中青年幹部的工作。 (四)參照公務員管理辦法對非政府序列的機關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五)按照黨章規定,協調、規劃和指導全市各級黨組織的建設、黨員管理教育和發展工作。 (六)研究擬定全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制度,從巨觀上研究指導全市幹部制度改革。 (七)主管幹部教育工作,制定並負責組織落實幹部教育規劃,負責全市知識分子工作的巨觀指導、組織協調、督促檢查。 (八)負責全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督促檢查,向市委、省委組織部和中組部反映有關情況並提出建議。 (九)負責全市離退休幹部的巨觀管理,落實有關離退休幹部的方針、政策;管理市委老幹部局。(十)受理黨員、幹部的來信來訪,承辦有關幹部問題的調查審理工作,加強幹部監督管理工作。(十一)承辦市委、組織部和中組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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