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三)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培養、選拔、推薦黨外人士擔任縣(處)級行政領導職務,負責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調查、研究、解決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四)負責聯繫海內外工商界社團和代表人士;調查研究並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的情況,加強聯繫,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建議。 (五)負責開展我市的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歸口管理台灣在野黨派、政治團體的來訪;指導台胞台屬工作。 (六)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培養和舉薦少數民族幹部。 (七)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和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負責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宣傳工作。 (九)指導各縣市區委統戰部的工作;聯繫指導市工商聯的工作;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代管煙臺市台灣同胞聯誼會和黃埔同學會煙臺聯絡組的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上級統戰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民主黨派科、幹部科、民族宗教科、經濟聯絡科、宣傳調研科
行政編制
( 17名 )
秦英、隋東玲、於忠傑、刁清華、趙紅、唐鵬斐、叢新紅、王偉光、尹虎、曹淵濤、石運省、曲輝、成易達、谷方磊、崔春光、趙樹興、王連松
工勤編制
( 2名 )
李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