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28年秋,參加革命活動。192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8月,舊縣農民武裝暴動時,在鐵場領導農民打土豪、分穀子。鐵場鄉蘇維埃政府成立時,被選為鄉蘇維埃主席。1930年5月,參加紅軍,任赤衛團排長。次年調紅軍某警衛營任副排長。
1934年10月,紅軍主力長征後,因患病留在鐵場隱蔽,任中國共產黨秘密黨支部書記,進行地下活動。
1935年1、2月間,縣蘇維埃政府主席鍾輝元率游擊隊到達岩下山,組成新汀杭游擊隊(即第七支隊),他獲悉此訊息後,即與之聯繫,經常親自化裝入城採購物資,想方設法完成游擊隊交給的供應糧食、藥品和日常用品的任務。
1936年4月,鐵場鄉的江秉清向聯保主任告密。他獲悉這一情報後即帶領江書良、江良遠等人到岩下山參加第七支隊。8月,叛徒林春生帶領民團包圍鐵場,抓走黨員幹部江德新、闕金鳳,並抓去丘洪輝母、妻和兒子,作為人質誘降,遭堅決拒絕。民團頭子殺害其母並以強迫其妻改嫁相脅迫,他毫不動搖地表示:“血債要用血來還,決心革命到底!”8月的一天晚上,他帶領1個排星夜奇襲草鞋嶺粵軍黃濤部隊哨所,繳獲輕機槍1挺、步槍4枝,拔除了粵軍排哨。不久,黃部把魔爪伸進岩下山的幾個基點村,並在白玉塅駐兵包圍,封鎖游擊隊,還利用叛徒作嚮導,帶領民團竄入岩下山包圍七支隊駐地。縣蘇維埃主席鍾輝元、副主席塗光雄在戰鬥中犧牲。七支隊迅速轉移到雙髻山與廖海濤部匯合,丘洪輝被任命為縣蘇維埃政府看守所所長。任職期間,常隨部隊出發,參加過多次戰鬥。
主要經歷
1937年9月,閩西南軍政委員會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關於南方各游擊區域工作的指示》,為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主動派出代表與國民黨政府龍巖督察專員公署進行和平談判,並簽訂停戰協定。在七支隊奉命到大禾坑集中成立抗日義勇軍時,洪輝被任命為第三團三連三班班長,開往龍巖白砂,編入新四軍第二支隊。1938年3月,二支隊在龍巖東肖誓師出發,同年冬,到達江蘇小登場村。此後,他歷任排長、偵察連副指導員、管理排排長等職。
1941年1月5日,新四軍遭國民黨軍襲擊,在反擊中被衝散,經輾轉流徙,最後到達無為縣湯家口高溝村找到部隊,洪仍任管理排排長,後任團部軍需、含和支隊衛生所一分所軍需副官、二師二十一旅兵工廠軍械股股長等職。
抗戰勝利後,新四軍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丘洪輝仍任軍械股股長。
1948年,隨軍到達山東,調任東海榮軍大隊附兼一排指導員。在“三查三整”學習後,參加淮海戰役的支前工作。戰役結束,他把榮軍帶回華中江蘇大丹軍區,圓滿完成組織交給的任務。
1949年9月,組織批准他回福建龍巖地區安排工作。
1950年2月,任中國共產黨舊縣區委書記。在開展剿匪反霸鬥爭中,不顧年老多病,親自率領武裝追捕匪特。12月26日晚,洪率隊趁著寒冷天黑,爬山越嶺,直撲新坊,勝利完成圍捕李漢光等13名匪特、惡霸的任務。
1953年5月,舊縣區遭洪水災害,8月又遇旱災。他認真貫徹上級指示,深入災區發動民眾生產自救,並親臨旱情嚴重的玉女鄉察看災情,尋找水源,帶領民眾挖水塘5口、戽水抗旱,取得抗旱救災的勝利。11月,任中國共產黨上杭縣委委員兼舊縣區委書記。
1954年8月,被選為上杭縣人民法院院長。
1955年,任上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1959年“反右傾”中,遭受錯誤的審查批判。
1962年7月經甄別,恢復名譽。
1965年12月,因病逝世,享年69歲,遺體安葬縣烈士陵園。
1981年12月,中國共產黨上杭縣委追認他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