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馳名品牌協會(簡稱世界名牌協會)WFBI、《WORLD FAMOUS BRAND》、《世界馳名品牌》《世界名牌》、世界馳名品牌排行榜及出版物、戶外媒體、電視、網路、平面媒體等,法律地位和國際著作權權利公告。
(1961年10月5日海牙國際公約)
WORLD FAMOUS BRAND INSITUTE(WFBI)中文譯名為世界馳名品牌協會、世界名牌協會,其刊物《世界馳名品牌》或《世界名牌》已經註冊(登記號:4226072)、國際著作權(ISSN 1995-0292)。 未經許可不得盜用世界馳名品牌協會或與世界馳名品牌協會機關刊物《世界馳名品牌》英文《WORLD FAMOUS BRAND》、“世界馳名品牌排行榜”等相近的名稱、域名,或中文近意“世界著名品牌”、“世界名牌”等表示語出現於公共宣傳。如廣告、出版物、網路。不得用以上機構或近似中文意思的機構、項目的名義從事非法活動。
世界馳名品牌協會最早研究發現並規範和統一了世界馳名品牌系統概念,規範了世界馳名品牌排行榜為40行業前100名排行榜。WFBI指出WORLD FAMOUS BRAND 世界馳名品牌是世界馳名註冊品牌(商標)和世界馳名非註冊品牌(商標)、企業商號的總稱。世界馳名品牌協會設立了“世界馳名品牌排行榜”、和機關刊物《WORLD FAMOUS BRAND》、《世界馳名品牌》、《世界名牌》、《世界馳名品牌年鑑》屬於協會研究成果和文化成就不容侵權。
世界馳名品牌協會基於最先並唯一獲得的充分完備的法律手續、既定的公認的章程、以及各項最先和最早的研究成果和文化成就得到各國政府、國際社會廣泛認同,因此世界馳名品牌協會是世界唯一的權威合法的世界馳名品牌國際社團組織。
世界馳名品牌協會(WFBI)按國際慣例和國際公約,是“WORLD FAMOUS BRAND”、“世界馳名品牌”、“世界名牌”唯一合法認證和證書授予者。各非法機構如雜誌、媒體、國際品牌認證中心、品牌實驗室、某大學、某國內行政機構內部的品牌推進工作委員會、小組等,未經WFBI授權的品牌活動、會議、公布和證書均屬無效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