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貪身內寶

【不貪身內寶】《左傳·襄公十五年》:“宋人或得玉,獻諸子罕。子罕弗受。獻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為寶也,故敢獻之。'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O喻清正廉潔。唐周曇《詠史詩·春秋戰國門·宋子罕》:“自有不貪身內寶,玉人徒獻外來珍。”另參見器用部·珍寶“不貪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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