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不頒給中國人的4條理由
尊敬的熱切盼望獲得諾貝爾獎的中國朋友們:在此謹代表瑞典皇家科學院諾貝爾獎委員會,十分遺憾地通知你們:儘管你們態度十分誠懇,心情十分迫切,作了艱苦努力,但是本委員會遵循“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經過反覆研究,決定諾貝爾獎與你們無緣,理由如下:
一、儘管你們文學創作的熱情很高,作品很多,但大多雷同,內容淺顯,沒有一篇讀後令人記得住。你們的詩歌實為“順口溜”,“裸誦”是不能增加評諾貝爾獎籌碼的。
二、因為你們自己也認為中國沒有真正的經濟學家,號稱經濟學家的人大多在認真從事獨立董事工作,且沒有人對“通脹”和“緊縮”作出合理判斷,因此經濟學獎不可能沾邊。
三、在化學、物理學、生理學或醫學方面,你們的成績最為突出。但是你們的研究成果沒有合理運用,許多產品與原理相背離,特別是在醫藥方面。諾貝爾獎當遵循誠實守信和實際套用原則,故不得參評。
四、你們熱愛和平,千方百計維護和平,但是你們的近鄰在從事核武器試驗,不可避免地對你們有影響。為體現避嫌,暫不考慮你們和平獎問題。 請你們務必保持沉穩的心態,毫不氣餒,再接再厲。待本委員會實現由多年養成的地域分配原則向人口分配原則轉變時,你們距離獲獎之日就很近了。
專此函告。瑞典皇家科學院諾貝爾獎委員會200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