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控制程式
不合格控制程式應包括以下內容:1.一旦發現不合格品,要及時做出標識。
2.做好不合格品的記錄,確定不合格品的範圍。如生產時間、地點、產品批次、零部件號以及生產設備等。
3.評價不合格品,提出對不合格品的處置方案,決定應做何種處置並記錄下來。一般對不合格品進行隔離存放。
4.根據處置辦法,對不合格品做出處理,並監督實施。
5.通報與不合格品有關的職能部門,必要時也應通知顧客。
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的職責和處置的職權,應在程式中明確:誰負責,誰參加,對發現的不合格品應根據其性質嚴重程度,造成損失大小,決定由哪級處理。按照檔案化程式評審不合格品,評審後可能有返工、返修、降級使用或改作他用、拒收或報廢等處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