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社會分配個人消費品的一項原則。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一切有勞動能力的社會成員都必須參加勞動,憑勞動獲得個人消費資料。有勞動能力而不參加勞動的人則無權領取個人消費資料。
不勞動者不得食這一原則是作為階級社會中的勞者不獲,獲者不勞的對立物而出現的。它產生的基礎是生產資料公有制。
不勞動者不得食的原則和按勞分配原則是一致的。在生產資料公有制條件下,每個有勞動能力的社會成員都必須進行勞動,任何個人都不能把自己在勞動這個人類生存的自然條件中所應參加的部分推到別人身上。同時,每個勞動者都按照共同的尺度——勞動,從社會領取個人消費資料。等量勞動領取等量產品,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 。
不勞動者不得食的原則表明,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只有把自己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才能成為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