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概論

《不動產登記概論》是2017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興敏。

內容簡介

本書以物權法律制度為語境,對不動產登記採取區別討論的方法。在實體法中闡述不動產登記在不動產物權變動中的法律效力;在程式法中闡述不動產登記的形成過程——不動產登記機關怎樣將不動產物權載入不動產登記簿。以此構建一個完整的、科學的不動產登記理論體系,以此構建一個完整的、科學的不動產登記理論體系,清晰地界定了不動產登記在實體法與程式法中的不同法律意義,這對於釐清不動產登記的法律適用是非常必要的。

作者簡介

王興敏,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高級經濟師,具有律師執業資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

目錄

第一編 導論

第一章 不動產登記在現實生活中的意義/003

一 有利於不動產財產秩序之規範/003

二 有助於國家房地產管理政策之施行/008

第二章 現行法中的不動產登記規範/011

一 關於不動產登記的實體法/011

二 關於不動產登記的程式法/017

三 本書的闡述方法/023

第三章 基本概念/024

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的概念/024

一 概念/025

二 不動產登記的特徵/026

三 法律性質/027

第二節 不動產登記的種類/031

一 學理上的分類/032

二 立法上的分類——兼對我國不動產登記類型的評析/043

三 不動產登記類型體系/053

第二編 實體規範

第四章 不動產登記效力/057

第一節 概述/057

第二節 公示力/061

一 公示力的含義/061

二 公示力的效力範圍/062

三 公示力的法律效果/063

第三節 推定力/065

一 推定力的目的/065

二 登記何以具有推定力/066

三 推定力的性質/067

四 推定力的效力範圍/067

五 推定力的適用效果/069

第四節 公信力/072

一 公信力的產生/072

二 公信力的構成要件/073

三 公信力的法律效果/080

第五節 辨析我國的不動產登記效力/081

一 《物權法》第16條第1款是公示力規定,而非推定力規定/082

二《物權法》第106條是善意取得之規定,而非公信力規定/087

第五章 登記錯誤及其更正/092

第一節 登記錯誤/092

一 登記錯誤的界定/092

二 登記錯誤的產生原因/100

三 登記錯誤的法律後果/101

第二節 登記錯誤的更正/102

一 臨時性的保護措施——異議/102

二 終局性的登記更正/104

三 例外情形——不動產登記機關依職權更正/111

四 登記更正的司法救濟途徑/112

第三編 程式規範

第六章 不動產登記簿/121

一 不動產登記簿的意義/121

二 不動產登記機關/122

三 登記內容/126

四 不動產登記簿格式/132

五 不動產登記簿的公開/182

第七章 不動產登記的一般程式/184

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程式的原則/184

一 申請原則/184

二 登記同意原則/185

三 在先已登記原則/186

第二節 不動產登記程式/187

一 申請/187

二 收件/215

三 審查/215

四 登簿/227

五 頒發不動產權屬證書/227

第八章 各類不動產登記之程式綜述/231

第一節 主登記/231

一 總登記/231

二 變動登記/236

第二節 附登記/271

一 異議登記/271

二 預告登記之登記/280

三 變更登記/297

四 查封登記/302

第三節 不動產信託登記/311

一 信託財產概述/311

二 不動產信託登記的性質及內容/313

三 不動產信託登記的效力/314

四 登記程式/316

第九章 不動產登記行為瑕疵及其更正/322

一 不動產登記行為瑕疵/322

二 不動產登記行為瑕疵的更正/329

三 我國的不動產登記更正制度之架構/340

參考文獻/343

後 記/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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