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民族宗教局

根據江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加強市、縣兩級宗教工作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上饒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分離出來,成立專門主管全市民族宗教的機構,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為正處級單位,內設辦公室、民族科、宗教科。

機構簡介

根據江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加強市、縣兩級宗教工作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贛編髮[2004]5號),上饒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分離出來,成立專門主管全市民族宗教的機構,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為正處級單位,內設辦公室、民族科、宗教科。

工作任務

主要工作任務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理論、政策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宗教方面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擬定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規和規章,依法管理全市民族宗教事務;做好我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的協調工作,維護民族宗教界的穩定;維護少數民族民眾的合法權益,研究制定促進我市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對口支援民族鄉村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以及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加強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活動的管理,指導幫助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掛行政服務科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行政許可事項受理、信訪、行政複議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公布的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等事項的受理、辦理與辦結;負責本部門相關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等事項的辦理程式與辦理流程的設計、最佳化、簡化;負責相關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宣傳、諮詢與解答;牽頭協調事項辦理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科室、部門與人員;研究、制定行政服務科的服務規範與準則;按照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及時調整行政服務事項的內容和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做好相關調研和經驗總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民族事務科

承辦民族識別、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有關工作;參與擬訂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負責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承擔民族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監測體系的有關工作;承擔參與協調民族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協助處理民族關係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承擔參與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管理工作和扶貧工作;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文化、教育、衛生、科技、體育事業發展的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的具體事務;承擔指導畲族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辦理涉及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有關事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民族教育和民族幹部培養推薦工作。

(三)宗教事務科

承辦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事務性工作,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指導下級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協助處理宗教關係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幫助市級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職系宗教界上層人士;處理宗教方面出現的突出事件和重大問題;加強對宗教和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制止非法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民眾的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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