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信州區物價局

(七)負責市區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2、負責全區涉農、涉企及教育等部門收費的清理、整頓工作。 2、負責草擬全區價調基金徵集、管理和使用的檔案、函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家物價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區價格管理的有關檔案。
(二)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定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的作價原則、作價辦法;制定、報批、調整區管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發布價格公告,組織價格聽證。
(三)負責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項目、標準的管理、審核、報批;負責涉農、涉企收費的清理,整頓工作;負責《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繳費登記卡》的發、換工作和收費年審工作。
(四)負責工農業產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的成本調查,為政府決策提供可靠依據;負責市場價格監測、價格形勢分析和價格趨勢預警、預報工作,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變動進行監控。
(五)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受理價格投訴,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推行明碼標價,開展“雙信”活動,指導社會價格監督。
(六)負責全區房地產價格管理和集貿市場等各類市場攤位租金和服務收費的審批。
(七)負責市區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價格認證工作。開展涉案物品價格鑑證、車損評估,以及應稅物品、貸款抵押物品、拍賣物品的價格評估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物價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物價局機關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
2、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訪、財務、政務和事務管理工作。
3、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老幹部管理、服務和協助黨群工作。
(二)價格管理科
1、負責對屬區政府定價範圍的重要商品的成本測算、價格核算和報批。
2、負責對屬區政府指導價範圍的較重要商品價格的成本測算和價格審批。
3、負責對屬市場調節價範圍的商品價格進行監測,並在必要時制定最高限價或最低保護價。
4、負責對工農產品成本實施調查研究。
5、負責全區房地產價格管理,擬定價格原則和管理辦法。
6、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基準地價,.以及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居民商品住宅價格和房屋重置價格、公有住房租金、非住宅租金。
7、負責制定和管理房地產中介機構、物業管理機構的收費項目、標準。
8、協助制定城市房地產交易價格及管理辦法。
9、負責全區房地產及城建系統有關單位的“兩證”換、發、變更、註銷等工作。
10、負責各大市場(包括集貿、批發、交易專業市場)的攤位租金及服務性收費的審批。
(三)收費管理科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下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和管理辦法,並提出實施意見;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的審核、轉報、變更和審批工作。
2、負責全區涉農、涉企及教育等部門收費的清理、整頓工作。
3、負責管理、審批全區公用、公益事業服務性收費及勞務性、技術性服務、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標準。各級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經編委批准的“自收自支企業化管理”的經濟中介服務機構的收費管理,以及上級部門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項目、標準的管理。
4、負責全區《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繳費登記卡》的發、換及收費年審工作。
5、負責全區涉農、涉企教育等收費資料歸集、整理和建檔工作。
6、負責推行涉農、涉企教育等收費項目、標準“公示”制度。
(四)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科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下達的價調基金征管政策和管理辦法,並提出實施意見。
2、負責草擬全區價調基金徵集、管理和使用的檔案、函件。
3、負責價調基金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解釋工作。
4、負責對代征部門的協調、督查和服務工作。
5、負責對部分行業和單位開展直接徵收工作。
6、負責辦理符合政策的申請價調基金減、免交手續。
7、負責對價調基金使用單位的事前考察、事後監督。
8、負責價調基金征管的財務管理、數據統計、情況通報、信息處理、文檔管理及其它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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