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局限性
一是均為官方行為,有時還與精神建設方面的政績工程相聯繫,也出現了人為拔高的因素。
在當今多元化及趨於理性的社會,過去那種一個先進事跡報告就有很多人感動得熱血沸騰、熱淚盈眶的局面已經難以再現,客群中無動於衷的可能還不少,還有一部分人也許在想事跡有無“水分”。因此,這類榜樣的示範效應受限。
二是領導機關、領導幹部以身作則有所欠缺。
在中國文化社會氛圍中,最好的榜樣,是領導機關、領導幹部的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否則,再動聽的倫理倡導也缺乏說服力,樹再多普通幹部、民眾作為道德模範,也缺乏感召力。然而,這方面的積極示範作用卻未能有效發揮,反而常見到一些在公務及生活倫理方面高調發聲的領導幹部甚至高級領導幹部,實際行為卻打破倫理底線,甚至齷齪不堪。
教育方式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是領導機構、領導幹部以身作則,這是最有說服力和感召力的榜樣作用。要求公而忘私,則首先從領導幹部做起;要求遵守公務倫理,則首先從領導機關做起。
第二,要重視倫理教育的民間力量和民間作用。應當進一步發揮社會組織在倫理建設中的作用,由社會組織和民眾自發地提倡公益精神,樹立道德楷模。這樣樹立的榜樣具有自然生成、民眾熟悉、易於接受的特點,建議相關部門對此種榜樣樹立路徑予以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