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旅遊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定具體執行辦法並組織實施。2、研究擬定全縣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縣旅遊業管理有關辦法並監督實施。
3、研究擬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上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4、培育和完善全縣國內旅遊市場,研究擬定全縣旅遊開發的措施並指導實施。
5、組織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引導旅遊行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對國家、省級風景名勝區和其他旅遊建設項目實行巨觀指導。
6、負責國家制訂的各類旅遊景點景區、度假村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的實施工作;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工作,為發展旅遊業提供信息服務。
7、對旅遊業實行行業管理;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負責本縣旅行社資質的初審;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國內外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糧食局內設二個職能股室(一)秘書股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和對外聯繫工作,起草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負責全局的文電處理以及檔案印章管理;負責全局的綜合性會議組織、政務信息、宣傳報導、信訪和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業務股
負責國家制度的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在我縣的實施;負責我縣國內旅行社資質的初審,負責星級飯店、旅遊定點單位的審批,監督和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抓好旅遊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負責旅遊安全管理和旅遊交通的協調工作;監查、檢查旅遊保險的實施工作;參加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負責旅遊統計工作。
擬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和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旅遊產品的開發、促銷活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負責旅遊資源的普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旅遊景區搞好建設管理;負責對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的初審工作;指導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在我縣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