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序 凡例
總述 大事記
第一篇計量
第二篇標準化
第三篇質量監督
第四篇質量管理
第五篇機構
第六篇法規選錄
編後記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志》編纂、審定人員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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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上海市的計量工作僅限於度量衡器具製造、銷售、進口以及商業貿易用度量衡器具的檢查、檢定,對工業用度量衡器具未進行管理。度量衡單位制,是英制、美制和舊雜制數制並存,沒有完全劃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市人委為穩定市場,保障人民生活安定,加強對度量衡器具的管理,大力推行公制,限制英制,取締舊雜制,實現度量衡單位制的統一,為創建現代化計量奠定了基礎。
1958年,上海工業生產經過國民經濟恢復調整和社會主義改造,出現新的形勢,給計量工作帶來廣闊的發展前景。在市人民委員會、市計畫委員會的領導下,計量工作從度量衡器具管理轉而為工業生產服務。通過組建工業計量協作網,壯大計量隊伍。組織小分隊為市重點工業產品服務,開創計量工作新局面。1961年,國民經濟貫徹“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計量工作從工業生產需要出發,加速計量標準建立與研製,加強計量測試技術為生產服務,調整工業計量協作網,健全計量管理體系和量值傳遞系統。“文化大革命”時期,全市原有的工業計量協作網144家計量室(站)被砍掉120多家,計量人員大批改行,工作處於癱瘓狀態。1972年,全國軍民計量工作座談會召開,計量工作逐步得到恢復。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計量工作進入新的歷史時期,按照“打好基礎,加強管理,抓住重點,面向全市”的要求,緊密圍繞經濟建設這個重點,強化計量管理,完善量值傳遞系統,運用計量測試技術,為發展新產品服務,為市創優產品服務,為節約能源服務,為技術改造服務。1985年,《計量法》頒布,通過認真宣傳貫徹,大力推行法定計量單位,進行計量標準和計量檢定員考核,實施計量器具新產品考核和許可證制度,落實強制檢定,進行計量認證及加強計量監督檢查,全市計量工作走上法制管理的軌道。
標準化
國民政府時期,中國有了一些近代工業。當時歐美工業已開發國家風行“合理化”與“標準化”潮流。在此浪潮的推動與影響下,中國開展了一部分標準化活動。民國20年(1931年)12月實業部成立工業標準化委員會。民國35年9月制定《標準法》、《國家標準制定辦法》以及《產品質量標記》等法規性檔案,審定標準27個,收集到各國標準2萬多種。民國36年3月工業標準化委員會與度量衡局合併成立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公布標準87項。由於各種原因,標準未能貫徹。
新中國成立後,標準化工作得到中央領導人的重視。薄一波副總理在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講:“標準化是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過程中重要的技術政策之一。”聶榮臻副總理在給國家科委機關工作人員的報告上指示:“標準既要制訂,又要貫徹,它和國民經濟的關係十分密切。軍用、民用的關係也得統一考慮。沒有標準,品種質量都談不上。要適應生產和科學技術發展的需要,這方面的工作要趕快地加強。”
1949年10月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成立中央技術管理局,下設標準化規格處,管理全國標準化工作。1957年國家技術委員會成立標準局。
1959年經上海市科委批准,在上海市計量管理處內設標準化組,負責全市標準化管理工作。1962年上海市計量標準局成立後,設立標準化處。是年國務院頒布《工農業產品和工程技術標準管理辦法》,這是新中國成立後我國標準化工作第一個全國性重要法規,它對技術標準的範圍、性質和目的,制訂和修訂的原則、方法、審批和頒發的程式以及貫徹執行的要求等,都有明確規定。1963年4月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國標準計量工作會議,討論中國標準化發展十年(1963~1972)規劃,並提出“加強統一,打好基礎,迎頭趕上,力求實效”的標準化方針。
“文化大革命”期間,標準化工作遭到嚴重干擾和破壞,業務被迫停止。
1978年5月國家標準總局成立後,全國標準化的組織機構和隊伍得到迅速恢復和發展。上海地方企業標準,經過清查整頓,到80年代初,已有1.6萬多項。地方標準化和企業標準化工作,得到恢復和發展。1981年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是標準化的重點。1988年《標準化法》頒布,標準化工作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明確規定標準化工作的任務是制訂標準、組織實施標準和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1989~1995年,市技術監督局會同各工業局和有關部門對標準的制訂、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強制性標準的實施情況作了重點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