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破產法庭

上海破產法庭

上海破產法庭是上海法院的專門破產審判機構。上海破產法庭於2019年2月1日正式成立。 成立破產法庭,旨在更好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積極穩妥地處置“殭屍企業”,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為社會大局穩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基本信息

成立背景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力金經貿有限公司董事長諸正偉在專題審議上反映,殭屍企業有難處,很多資產無法轉移。“能不能給殭屍企業一條出路,使其能正常地歇業?”

一個企業破產了,技術不會“破產”,可以考慮成立“破產法庭”,讓“殭屍企業”有一個可以申訴的地方。“如果有了破產法庭,有專門的審判團隊審理破產案件,處理企業破產的效率就能得到提升。”

成立情況

成立儀式 成立儀式

2019年2月1日上午,上海破產法庭在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掛牌成立,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委政法委書記陳寅、市高院黨組書記、院長劉曉雲出席活動並為上海破產法庭揭牌。市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茆榮華,市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林立、陳萌,市高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陸衛民出席,市高院、三中院和上鐵法院相關負責同志,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加。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顧偉強宣讀了上海市編委《關於同意調整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內設機構的批覆》。活動由市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盛勇強主持。揭牌活動前,嘉賓觀看了上海破產案件大數據演示,並實地察看了上海破產法庭訴訟服務中心及集中辦公點。

管轄範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批覆,上海破產法庭管轄上海市轄區內區以上(含本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公司、企業的強制清算和破產案件(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鐵路運輸法院管轄的破產案件除外)、衍生訴訟案件、跨境破產案件以及其他依法應當由其審理的案件。

成立意義

上海破產法庭將緊緊圍繞依法處置“殭屍企業”,促進市場主體有序退出和困境企業救治的任務,依法開展破產清算、重整、和解案件的審理工作,加強債權人權益保護,最佳化市場資源配置,防控化解金融風險,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持社會穩定、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上發揮積極作用。

設立上海破產法庭是上海法院貫徹落實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決策部署、最佳化上海營商環境的一項重要改革舉措,標誌著上海破產審判工作進入新階段。上海破產法庭集中管轄範圍為原由本市中級人民法院、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破產案件、強制清算案件及其衍生訴訟案件。上海破產法庭的成立,將進一步推進破產審判職能的有效發揮,更好地運用法治化手段積極穩妥地處置“殭屍企業”,促進市場主體有序退出和困境企業救治,為最佳化上海營商環境、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大局穩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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