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秉承服從和服務於全區工作大局的工作理念,為發揮靜安地域優勢,積極履行審判職能,開拓創新,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加強法院管理和隊伍建設,服務保障靜安現代化國際城區建設。2015年10月,國務院批准撤銷上海市閘北區和靜安區,設立新的靜安區,以原閘北區和靜安區的行政區域為新靜安區的行政區域 。同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覆,同意撤銷靜安區、閘北區人民法院,設立新的靜安區人民法院,管轄原靜安區、閘北區所轄區域內的案件,上一級法院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16年3月29日,靜安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依法選舉孫培江為靜安區法院院長 。法院現址為共和新路3009號(本部)及康定路1097號(分部)。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靜安區法院將秉承優良傳統,以“中心城區的新標桿、上海發展的新亮點”為目標,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著力防控風險、服務發展、破解難題、補齊短板,緊緊圍繞區域工作大局和“一軸三帶”發展戰略,主動適應“兩區融合、一體發展”的新要求,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不斷加強法院隊伍建設,為推動新靜安成為中心城區新標桿、上海發展新亮點,建設“國際靜安、圓夢福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機構設定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現有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普通民事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房產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勞動爭議庭)、民事審判第四庭(商事庭)、民事審判第五庭(老年庭)、民事審判第六庭(金融庭)、審監庭(審管辦)、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執行局、執行裁判庭、訴調對接中心、研究室、政治部、監察室、辦公室(含信息管理科)、司法行政裝備科、司法警察大隊等19個部門。
法院建設
靜安法院堅持“司法公正,一心為民”的指導思想,充分發揮審判職能,自覺將法院工作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針對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司法應對。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嚴懲各類嚴重刑事犯罪,確保一方平安。發揮民商事審判的調節、保障、規範、指引功能,穩妥化解改革過程中發生的各類矛盾糾紛,保障國家巨觀經濟政策落實和區域經濟健康發展。加大司法審查力度,支持和監督依法行政,積極推進行政領導出庭應訴。健全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及時兌現勝訴權益。積極參與創新社會治理,增強民眾安全感和滿意度。至今,靜安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統共實現了六個率先,即率先提出了“精品戰略”,率先實行了“案件質量檢查”制度,率先實施了“承辦人申辯”制度,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統推出了“限制高消費令”,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統實施“庭長接待”制度以及率先創立了老年審判庭。老年審判是靜安法院一項極具特色的審判工作,至今,這是全國唯一的一個老年審判庭,在海內外具有一定的影響。
所獲榮譽
近年來,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全面提高隊伍建設科學化水平,以加強正規化、專業化和職業化建設為方向,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質法院隊伍,湧現了以全國法院辦案標兵李偉民為代表的一批先進個人。靜安法院連續6屆12年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靜安法院機關黨委被評為2011-2012年度上海市學習型黨組織(機關)創建工作先進單位,院團總支榮獲2012年度“上海市五四紅旗團支部”稱號,老年維權志願者服務隊榮獲2012-2013年度“上海市志願服務先進集體”;民三庭榮獲第一屆全國“敬老文明號”,行政庭於2010和2012年度兩次榮獲上海法院系統集體二等功,民一庭於2010和2012年度兩次榮獲上海法院系統集體三等功,執行庭榮獲2010年度上海法院系統集體三等功,刑庭榮獲2012年度上海法院系統集體三等功。民四庭(金融審判庭)榮獲2016年度上海法院系統集體一等功。2017年,靜安法院繼續保留“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少年庭)被授予“全國巾幗文明崗”。靜安法院榮獲2017年度上海法院系統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