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資源綜合利用協會

上海市資源綜合利用協會是經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批准的,業務上接受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指導的社團法人組織。

基本信息

協會簡介

上海市資源綜合利用協會是經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批准的,業務上接受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指導的社團法人組織。
上海市資源綜合利用協會成立於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協會有五個分支機構:(1)上海市資源綜合利用協會粉煤灰專業委員會;(2)上海市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冶金渣專業委員會;(3)上海市資源綜合利用協會集中供熱熱電聯產專業委員會;(4)上海市資源綜合利用協會綜合利用發電專業委員會;(5)上海市資源綜合利用協會船舶專業委員會。
協會本身是專業類協會,各分支機構是行業性專業委員會,主要從事我市各類固體廢棄物和可燃性氣體、化工反應熱等廢棄物的綜合利用。
協會經市科協批准,開展相關資源綜合利用的技術諮詢服務活動,為政府提供相應決策服務,並完成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機構設定

(1)綜合辦公室
1.建立辦公室的信息網路,做到對內對外、對上對下信息、情況溝通聯繫暢通;
2.文印工作(包括對內對外的行文、發文、發函、協會主要會議的記錄等);
3.做好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信息、情況收集、編制、編報;
4.配合做好資源綜合利用認定方面的工作;
5.財務工作及財務管理;
6.建檔、歸檔及檔案管理;
7.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
8.會議的通知、組織及會務工作;
9.內部事務管理工作;
10.會費收繳及管理
11.領導交辦的工作。
(2)會員工作部
1.建立會員單位的信息網路,做到下屬各專業委員會基本情況、信息資料齊全、清楚;
2.加強對會員單位的協調、服務、管理、溝通;
3.做好對各專委會的諮詢、指導、服務及發展新會員工作;
4.做好統計工作分析、統計人員培訓及管理;
5.配合做好資源綜合利用認定方面的工作;
6. 領導交辦的工作。
(3)研究諮詢部
1.建立諮詢工作信息網路,做到情況信息溝通暢通;
2.圍繞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協會工作計畫,提出協會的課題調研計畫;
3.做好已確定的課題研究的組織、協調、落實工作;
4.加強對下屬專委會、會員單位的課題研究的諮詢、服務;
5.通過課題研究對解決資源綜合利用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建言獻策;
6.為企業及會員單位資源綜合利用、再生能源、循環經濟提供諮詢服務。

專業委員會

1、粉煤灰專業委員會
2、治金渣專業委員會
3、集中供熱熱電聯產專業委員會
4、資源綜合利用發電專業委員會
5、船舶專業委員會
6、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專業委員會
7、再製造與再生利用專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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