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智力殘疾人親友會

第一條 第二條 第十條

一、機構性質
上海市智力殘疾人親友會是全市智力殘疾人和精神病殘疾人親友的民眾性組織,代表智力殘疾人
精神病殘疾人的共同利益,維護智力殘疾人和精神病殘疾人的共同合法權利,為廣大智力殘疾人和精
神病殘疾人服務,推進殘疾人事業。是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的專門協會。
二、歷史沿革
第一屆智力殘疾人親友會
1988年9月--1993年9月 主席:周承元 副主席:許如芳
第二屆智力殘疾人親友會
1993年9月--1998年9月 主席:周承元 副主席:許如芳
第三屆智力殘疾人親友會
1998年9月---2003年7月 主席:周承元 副主席:許如芳 第四屆智力殘疾人親友會
2003年7月--至今 主席:徐生涵 副主席:季 敏 張展蘭 王玲玲 夏鍾苗
三、辦公地點:漢口路50號
四、《上海市智力殘疾人親友會章程》
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上海實施細叫》第十八條規定,建立上海市智殘人親友會,簡稱上海市智殘親友會。
第二條 上海市智殘親友會是全市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親友的民眾性組織,是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的專門協會。
第三條 上海市智殘親友會代表智殘人和精神病殘疾人的共同利益,維護智殘人和精神病殘疾人的合法權利:為廣大智殘人和精神病殘疾人服務,推進殘疾人事業。
第四條 上海市智殘親友會的宗旨是: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發展殘疾人事業,動員社會發揚社會主人道主義精神,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智殘人和精神病殘疾人,努力改善智殘人和精神病殘疾人的生活狀態和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鼓勵智殘人和精神病殘疾人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一份力量。
第二章 任 務
第五條 及時反映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的情況和要求,溝通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與政府部門及社會之間的聯繫,不斷提高他們的生活待遇和社會地位。
第六條 動員廣大的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的親友和社會各界關心、照顧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的生活,做好監護工作,為解除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家庭的後顧之憂和增強社會安定因素而努力工作。
第七條 促進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的康復、教育、就業和文體活動以及其他福利事業,宣傳推廣優生優育,推動有關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的防治工作。
第八條 組織上海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及其親友代表參加國際活動,開展同各國(地區)間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組織的友好往來與合作。
第九條 對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工作的發展,提供諮詢和建議。
第十條 組織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的親友進行工作研討與經驗交流活動,表彰做出成績的親友及各界人士,推動智殘親友會的工作不斷發展。
第三章 組 織
第十一條 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主席團委員中的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的親友是上海市智殘親友會的當然委員,由上海殘聯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五年。
第十二條 上海市智殘親友會委員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與上海殘聯主席團委員會議同期舉行。
第十三條 上海市智殘親友會委員會議職權:
(一)選舉市智殘親友會主席、副主席;
(二)審議市智殘親友會工作;
(三)修改上海市智殘親友會的章程。
第十四條 上海市智殘親友會的日常工作由上海殘聯常設執行機構辦理。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章程經上海市智殘人親友會通過後生效,待中國智
殘人親友會成立後,將根據其章程修訂上海市智殘親友會實施細則,
同時廢止本章程。
第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上海市智殘親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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