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序言 凡例
總述 大事記
第一篇私園、寺院
第二篇公園
第三篇綠化
第四篇園林工程
第五篇園林花木業
第六篇科技教育
第七篇園林管理
第八篇園林文苑
第九篇人物
附錄
編後記 《上海園林志》編纂人員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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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
清同治七年(1868年)建成的英美租界公共花園(今黃浦公園),是上海的第一個公園。租界公園純粹是為外國人服務的,拒華人於園門外長達半個多世紀。直至民國17年(1928年)6月1日才向中國人開放。至民國32年汪偽政府“接管”兩處租界時止,租界當局先後共闢建過公園22個,其中極司非而(今中山)、顧家宅(今復興)、虹口(今魯迅)等各具特色的大型公園至今尚存。
宣統三年(1911年),青浦縣將曲水園改為公園,寶山縣在此前後亦將原有幾座相鄰的小宅園改為城西公園,是為中國地方政府所建的首批公園。至民國25年,上海市及各縣政府先後闢建過市區公園6個,郊區及郊縣公園8個。八一三抗日戰爭爆發後,華界大部分公園被毀,倖存者亦面目皆非。上海解放時,市區共有公園14個,面積為65.88萬平方米。當時公園分布不均、園容不整、類型單一,勞動人民聚居地區少有公園。
解放後,市人民政府提出“為生產服務,為勞動人民服務,首先是為工人階級服務”的城市建設方針,修復、改建、新建一批公園,其中影響最大的有跑馬廳北半部改建的人民公園,原高爾夫球場改建成西郊公園(今上海動物園),還利用低洼地、廢棄的軍事用地等興建長風、楊浦、和平等綜合性大型公園。至1958年底,公園已增至50個。
60年代初國家經濟困難,政府對園林綠化撥款驟減,公園建設停頓。“文化大革命”期間,公園橫遭破壞,大量園地被占、被毀,亭廊破損,花木凋零,在建中的佘山植物園被迫撤銷。
1978年後公園建設進入持續穩定發展的新階段。1981~1985年,在整修原有公園的基礎上,市區新建東安、彭浦、內江等公園,郊縣新建古鐘、瀛洲、川沙等公園,使一些沒有公園的地區有了綠色的遊憩場所。從1986年起,公園建設實行統一規劃,分級負責,結合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建設速度加快,特別是居住區配套公園數量激增。同時,按照“城鄉一體化”和“大園林”的思路,公園建設由市區向郊縣擴展,闢建了仿古園林上海大觀園、具有自然景觀的東平國家森林公園和體現田園風光的瀏河島遊覽村等。
90年代,按照《上海城市總體規劃方案》和開發浦東的要求,適應深入改革、擴大開放的形勢,市政府與國家林業部聯合建設規模較大的上海野生動物園,同時進一步開發佘山國家旅遊度假區。至1995年,全市開放各類公園105個,面積為1457.32萬平方米。公園類型增多,規模擴大,功能多樣,社會效益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