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複製原理
正文
人們視覺能感覺並區分自然界萬物的顏色要具備 3個條件:光的存在和作用、人的感覺器官、神經系統和大腦活動。光是指太陽光或含有全部可見光譜的人造光源。除發光體外,萬物都是經光的照射、發生反射或透射作用於人的感覺器官。其感覺到的光波範圍叫可見光,只是太陽照射到地球表面全部輻射波段的一小部分,即380~780毫微米。從明視覺光譜光效率看,380~400毫微米和700~780毫微米的光波引起的色覺很弱,因此,常把400~700毫微米波段作為可見光。各種物體由不同成分組成,且有不同結構、不同形狀、不同表面特性,又存在於不同環境之中。這些物體對照射到上面的光波有選擇性吸收或非選擇性吸收,部分反射、透射或全部反射、透射的不同特性,從而使物體呈現變化萬千的顏色。如果物體是選擇性吸收、反射或透射,就呈現彩色;如果是非選擇性吸收、反射或透射,就呈現消色(只有亮度變化,沒有色相飽和度變化,通稱黑白 )。顏色是彩色和消色的總和。人的視覺器官正常,才能有辨別顏色的能力。
公認的三原色視覺理論將可見光譜分為感藍紫(400~500毫微米)、 感綠(500~600毫微米)、 感紅(600~700毫微米)3個感色單元。在光的加色法中,把藍紫、綠、紅光叫做光的三原色,其他顏色都是不同波長、不同能量、不同比例的光刺激人眼感色單元的結果。彩色感覺的色相、亮度、飽和度取決於波長範圍、比例和能量。如果各種光按一定比例和能量刺激人眼的三感色單元,並處於平衡狀態,就能得到消色感覺。能量強可得到白色感覺,中度得到灰色感覺,弱時得到黑色感覺。
通過三稜鏡可以將太陽的白光分解為紅、橙、黃、綠、青、藍、紫的色光。按一定比例的色光相匹配也可以得到白光。因此把兩種或兩種以上色光同時或略有先後刺激人的視覺器官得到一種新的顏色綜合效果的叫色光加色法,把紅、綠、藍紫叫色光三原色。特徵是可用不同的單色光相加,也可用相同的單色光相加,其結果是從無色到有色,越加亮度越大,越加可見光譜越全,從單色到白色。另一種情況是在白光通道中加上掩罩,如罩上紅色物,吸收了白光中的藍紫和綠光,只透過紅光,使白光變成紅光;如果再罩上綠色物,綠光又吸收剩下來的紅光,呈現黑色;以白紙作間接光源,在白紙上印上品紅墨,吸收白光中的綠光;印上黃墨,吸收了白光中的藍紫光,印上青墨,吸收了白光中的紅光;即品紅、黃、青疊印等於吸收全部的 3個原色光,成為黑色。這種從複合光中減去若干單色光而得到另一種顏色的效果叫減色法。把黃、品紅、青叫色料三原色或叫 3個減色原色。特徵是首先必須有光,越減亮度越低,色的飽和度越小,最後減到無光或為黑色。德國色彩學家H.格拉斯曼把這些現象歸納起來提出呈色的定律為後人所採用。
彩色複製就是根據光的加色法原理,利用減色法分色製版印刷來實現的。即彩色原稿在光源的照射下,用紅、綠、藍紫3個濾色鏡的選擇性吸收和透過的性能,使部分光透過並按比例記錄在感光材料上,通過顯影、加網、拷曬等製成黃、品紅、青 3個印版,每個印版上有不同的網點面積及階調, 3個印版從淺到深按一定的網點比例組合疊印,不僅能疊出萬紫千紅的彩色,而且能疊出不同亮度的消色(白、淺灰、灰、深灰、黑),滿足再現原稿的色調。為此把上述過程叫三色複製原理。三色印刷的暗部達不到必要的黑度,習慣上增加一定階調的黑版,以增加圖像的密度反差,穩定中暗調的顏色,加強中暗調的層次,處理文字和適應印刷的要求,這就是四色複製的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