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維西洋棋

該種象棋模式有一定難度.從20世紀早期就有這種象棋形式。最早的版本之一是“德國式空間象棋”(Raumschach,德語“空間象棋”),德國式空間象棋在1907年由Ferdinand Maack發明,供兩人在5x5x5的棋盤上對戰。

西洋棋規則

1西洋棋棋盤
西洋棋對局由雙方在一塊稱為“棋盤”的正方形板上走動棋子來進行
1.1棋盤由64個大小相同,深("黑格")淺("白格")相間的方格組成。
1.2棋盤置於對局者之間,雙方的右下角須是白格。
1.38排垂直的格子稱為"直線"
1.48排水平的格子稱為"橫線"
1.5同色格組成的角角相觸的各地稱為"斜線"。
2西洋棋棋子
2.1對局開始時,對局一方有16個淺色棋子("白棋"),另一方有16個深色棋子("黑棋")
2.2這些棋子如下:
一個白王一個白後兩個白車兩個白象兩個白馬八個白兵一個黑王一個黑後兩個黑車兩個黑象兩個黑馬八個黑兵

3 西洋棋規則 - 西洋棋行棋權

3.1對局首先應由執白棋一方走出,雙方輪流走棋,每次各走一著,直至對局完成
3.2一方著法完畢,稱這為另一方"行棋"

4 西洋棋規則 - 一著棋的基本定義

4.1除易位[見第5.1條(2)]以外,棋手將一個棋子從一格移到另一格,無論該格是空格或被對方棋了占據,均為一著。
4.2除參加易位的車[見第5.1條(2)],以及馬(見第5.5條)以外,任何棋子都不能越過被其他棋子占據的格子。
4.3一個棋子走到被對方棋子占據的格子並吃掉那個棋子,仍算一著,吃子的一方必須立即把被吃掉的棋子從棋盤上拿走。[關於"吃過路兵"見第5.6條
5西洋棋規則-西洋棋棋子的走法
5.1王
(1)除易位時外,王可走到未被對方棋子攻擊的任何相鄰格子。
(2)易位是由王已方任何一個車一起進行仍被視作王的一著的走法,其進行方式如下:王從原始位置向任何一圍的方向橫移兩格,然後那人橫越過王而置於王剛經過的格子。
(3)如果一方先觸摸車一起然後再觸摸王,那么他不能用那個車進行易位,這種情況須按第7.2和7.3條處理
(4)如果一方在準備易位時觸摸了王,或者同時觸摸了王和車,然後發現易位不合規則,他可以選擇走王或者向另一翼易位,前提是向那一翼易位是合乎規則的,如果王沒有合乎規則的走法,該方有權造反走任何規則的著法。
(5)不符合規則的易位:
(一)王已經移動過,或者
(二)用來易位的車已經移動過。
(6)下列情況暫不能易位:
(一)王的原始格子或者將要越過的格子或者將要占據的格子正受到對方棋子的攻擊,或者
(二)王和用來易位的車之間尚有別的棋子
5.2後
後可走到它所在的直線,橫線或斜線上的任何格子(除受第4.2條限制外)。
5.3車
車可走到它所在的直線和橫線上任何格子(除受第4.2條限制外)。
5.4象
象可走到它所在斜線上的任何格子(除受第4.2限制外)
5.5馬
馬的走法由兩個不同步驟組成,先沿橫線或直線走一格,然後沿斜線離原格方向一格,在走第一格時即使該格已有棋子占據也仍可行走
5.6兵
(1)兵只能朝前走
(2)除吃子以外,兵可從原始位置起沿所在直線和向前走一格或兩格(所占據格子必須是空格)。以後每次只能沿直線向前走一格。吃子時,只能吃它斜前方一格的棋子。
(3)當兵處於攻擊對方兵從原始格子一次走兩格所經過的格子時,可以把後者走兩格當作走一格而吃掉它,這種吃法只能在對方以該方式走兵後立即進行,稱為"吃過路兵"。
(4)兵一旦到達底線,必須立即變換為與它相同顏色的後、車、馬、或象,這種變換仍被視作同一著,變換何種棋子由棋手選擇,不必考慮棋盤上是否還有同類的其他棋子,這種由兵變換為別的棋子的走法稱為"升變",升變的棋子立即生效。
(5)在比賽中,因升變所需補充的新棋子如不能立即獲得,棋手可按停棋向裁判求助,該棋手務必嚴格按照5.6條(4)規定的方式完成該著
6西洋棋規則-一著棋的完成
6.1一個棋子被移到一個空格,行棋方的手已離開該棋子。
6.2吃子時,被吃的棋子已從棋盤上拿走,行棋方已將自己的棋子放以新的格子,並且已經離手。
6.3易位時,地棋方已把車放在王經過的格子上,並且已經離手,王離手時儘管這著棋尚未完成,但該方除在那一翼易位以外已無權中走它著,如果此易位是合乎規則的。
6.4兵升變時,後蓁肋上拿走,新棋子已放到升變格並且已經離手。如果到達升變格的兵已經離手,儘管這著棋尚未完成,但該方已無權把該兵走到其它格子。
6.5在確定
否走滿規定時限內的規定著數時,棋手是後棋必須在他按了鍾後才能社作完成。除第10.1、10.2、10.3、10.4和10.6條款規定的情形外,本款適用於其他所有情況。
7西洋棋規則-摸子
7.1行棋方如果預先說明自己的意圖(例如,聲稱"我擺正棋子"),則可以在棋子所在格子擺正一個或者更多的

棋子

7.2除上述上,如果行棋方有意識地觸摸了"
(1)同一方的一個或更多的棋子,他瞳動或吃掉所觸措的第一個可以走動或可以被吃的棋子;或者;
(2)一個已方的棋子和一個對方的棋子,他用前者吃掉後者;如果這種吃法不合規則,如果無法確定先觸摸哪一個棋子,則以已方棋子作為已被觸摸的棋子。
7.3如果所觸摸的已方棋子均沒有合乎規則的著法(或者對所觸摸的對方棋子均沒有合乎規則的吃法),行棋方有權走任何合乎規則的著法。
7.4如果一方想提出對方違反了第7.2條,他必須在自己觸措棋子之前提出。
8西洋棋規則-西洋棋不合規則的局面
8.1如果在對局過程中發現有不合規則的著法,應將局面恢復到該著法未走出之前的形勢。然後,倘若不能按此要求恢復原來局面,則對局應作廢重下。
本款適用於對局的任何階段,也適用於待裁決的對局。
8.2
如果在對局過程中,一個或者更多的棋子因偶然因素被移動過,而且重新放置時沒有擺對,應將書面恢復到事故發生前的形勢,然後繼續對局,倘若不能按此要求恢復原來局面,對局應作廢重下。
8.3如果一主在行棋的過程中,無意碰倒了一個或者更多的棋子,他和自己的賽時將局面復原。
8.4如果在封棋開始後,發現局面擺得不對,必須重新擺成封棋時的局面再繼續對弈
8.5如果在對局過程中發現棋子的原始位置擺錯了,對局應作廢重下。
8.6對局開始後發現雙方棋子的顛倒,如果此時賽時已過第一時限所規定
的四化之至局應繼續進行,倘若未逾四分之一,在不對比賽時間表構成嚴重干擾的前提下,裁判員可以重新安排棋子顏色正確的對局。
8.7
在對局過程中如果發現棋盤的放置有違第1.2條規定,應將弈成的局面移到正確放置有違第1.2條規定,應將弈成的局面移到正確放置的棋盤上再繼續對局,
9西洋棋規則-將軍
9.1當王所占的格子受到對方一人或兩個棋子的攻擊時,王就被照將,攻擊王的棋子被稱作對王"將軍"。行棋方的著法不能使已方的王處於任何對方棋子攻擊的格子。
9.2被將軍的一方,必須立即走一著棋應將,如果無法應將,王即被稱為'將死"
9.3將軍不必聲明
10西洋棋規則-對局結束
10.1將死對方王的一方為勝方。至此,對局即告結束。
10.2一方認輸,對方即為勝方,對此,對局結束,
10.3行棋方的王雖未受到將軍,但卻無有任何合乎規則的著法,對局結果作和,處於這種情況的該方被稱為"無子可勸"。至此,對局即告結束。
10.4下殘局形勢之一,對局結果作和。
(1)單王對單王
(2)單王對王單象或王單馬
(3)王單象對王單象,且雙方的象是同以格象
10.5隻剩單王的一方不能作勝方。如果剩單王一方的對方逾時,或封棋著法不合規則,則以應判作和棋。
10.6雙方一致同意和棋,對局結果作和,至此,對局即告結束,
10.7一方可根據第10。6和的規定提議和棋,但這只能在他剛走出一著棋時提,只有在和棋建議提出後,該方才能按動對方的鐘,對方對此建議
可以接受,也可以口頭或完成一棋的形式表示拒絕,在對方按受或拒絕和棋建議之前,一方所提出的這個建議始終有效。
10.8一方在對方棋鍾走動正在思考著法時提出和棋,對方可以接受提和也可以拒絕,對以這種方式提和的棋手,裁判可以給予處罰
10.9一方在已方棋鍾走動時或在已方封棋完畢後提和,對方在未看見提和著法前,可以暫不作同決定,
10.10如果相同局面第3次重複,行棋方棋手一旦提出,對局結果作和,這可以有以下兩種情況:
(1)相同局面即將第3次出現,行棋方先在記錄紙上寫下著法,然後向裁判聲明他準備走出該著法;或者
(2)相同局面剛於第3次出現,每次都輪到同一方行棋。
相同局面是指同種同色的棋子都占據同樣的格子,而且所且棋子可能的著法(包括易位或吃過路兵的權利)都相同的局面。
10.11如果一方沒有援引第10。10條所述理由之一提出和棋要求,就走了一著棋
,他便失去了提和的權利;但是,如果輪到該方行棋時相同局面再次出現,他就又擁有了提和權利。
10.12行棋方提出和棋要求並證實至少在最近連續50回合中,雙方沒有吃過任何一子,也沒有走動任何一兵,對局結果作和。
對於某些局面,回合數可以增加到50以上,但對所增加的回合數和有關局面,組織者必須在賽前明確宣布。
10.13如果一方根據第10.10或第10.12條款提出和棋,裁判必須首先關閉雙方賽鍾,然後對提和要求是還合乎規定進行審驗。若此時裁判不在現場,提和方可以將雙方賽鍾按停,待裁判裁決。
(1)經審驗,提和理由成立,對局判和。
(2)經審驗,提和理由不成立,裁判應在提和方已用賽時上加上5分鐘。如果這樣做意味提和方已超過時限,判提和方負。若情形並非如此,對局應繼續進行。而根據第10.10條聲明自己的著法的提和方必須在棋盤上走該著棋。
(3)一方根據上述有關條款,一旦提出和要求,不允許撤回。
10.14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完成規定著數的一方判負。但如果雙方只剩下單王,對局結果作和(見第6.5條和第10.5條)
10.15對局開始或封局續賽開始後,棋手遲到賽桌1小時以上者判負。遲到時間從比賽續賽開始起算,但是,在封局續賽中,如果封棋方遲到,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則裁判判法不同:
(1)封棋著法已把對方王將死,應判缺席封局方勝。
(2)封棋著法使對方無子可動或因此導致出現第10.4條所列出的局面之一,對局結果判和。
(3)出席方超過時限,按第10.14條規定判該棋手負。
10.16封局續賽開始時,如封棋方的封著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判封棋方負:
(1)模稜兩可的著法:
(2)實際意義不能成立的虛假之著:
(3)不合規則的著法。
10.17在對局中拒絕遵守本規則的一方判負。如果對局雙方均拒絕遵守本規則或者雙方均遲到棋盤旁達1小時以上則對局雙方均判負。
11西洋棋規則-西洋棋對局記錄
11.1在對局進行過程中,雙方都要用代數制記錄法在規定的比賽記錄紙上逐著記錄(包括已方與對方著法),字跡應儘可能清晰可辨。至於棋手走出著法後記錄還是記錄後走出著法,由棋手自行決定。
11.2如果一方的棋鍾所剩時間離時限已不足5分鐘可不必要求他履行11.1條規定。但一俟枯鐘上特別的逾時標誌表明是時限已以,他必須立即在記錄紙上補全漏記的著法。
11.3如果雙方均不能履行記錄,裁判或代理裁判必須儘可能一場並作好有關記錄,在這種情況下,除非一方小旗落下,裁判不必干預,在此之前,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棋手指出已經走了多少著。
11.4如果第11.2條並不適用,而一方拒絕按照第11.1條的規定作對局記錄,裁判應援用第10.17條。
11.5如果一方同意按照裁判要求補全記錄,但又提出必須參看對方記錄,否則無法補全已方記錄,他必須向裁判員提出借用對方記錄要求,如果能在時限以前不影響對方比賽且補全記錄,裁判應予考慮,裁判一旦作了借用記錄決定,對方不得拒絕,因為比賽記錄屬比賽組織者所有,而重現對局所需時間將作為補全記錄者的用是地,在其它任何情況下,記錄只能在時限過後補全。
11.6如果在時限之後,只有一方必須補全記錄,則須在走下一步棋之前補全,而此時若輪到對方行棋時,補記錄者仍應開動已的棋鍾。
11.7如果在時限之後,雙方都需要補全記錄,這時雙方的棋鍾都應該停住,直一兩份記錄補全為止,如果必須借用裁判記錄或在裁判員監督下藉助於棋盤,裁判員應預先記下實際的對局局面。
11.8如果在運用和11.6條時,裁判員發現僅藉助記錄紙不能使對局重現,他應該援用11.7條。
11.9如果不可能履行第11.7條的規定來補全記錄,對局應該繼續,在這種情況下,應把對局的下一著作為下時限的第一著。
12西洋棋成績計算
對於勝局,勝者得1分,負者得0分,對於和棋,雙方各得1/2分。

抽象策略遊戲(一)

抽象策略遊戲(Abstract strategy game),或翻譯成抽象棋類、抽象棋奕,是版圖遊戲以規則內容來區別的一種分類,多數的棋類皆是屬於此類。但抽象策略遊戲不一定需要棋子,如井字棋等紙筆遊戲。通常是兩人對奕,從歷史悠久的圍棋、西洋棋、到現在的火山棋、牆棋皆是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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