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硝基芴酮

三硝基芴酮

三硝基芴酮,一種化學品,淡黃色針狀結晶,用作化學試劑。

基本信息

概述

三硝基芴酮 三硝基芴酮

中文名:2,4,7-三硝基芴酮

英文名:2,4,7-Trinitrofluoren-9-one

分子式:C13H5N3O7

分子量:315.21

CAS號:129-79-3

RTECS號:LL9100000

UN編號:0387

危險貨物編號:11069

IMDG規則頁碼:1104

理化性質

外觀與性狀:淡黃色針狀結晶。

主要用途:用作化學試劑。

熔點:175~176

相對密度(水=1):

相對密度(空氣=1):

飽和蒸汽壓(kPa):

溶解性:不溶於水,微溶於熱醇,溶於苯、二甲苯、丙酮、氯仿。

臨界溫度(℃):

臨界壓力(MPa):

燃燒熱(kj/mol):無資料

燃燒爆炸危險性

避免接觸的條件:受熱。

燃燒性:易燃

建規火險分級:爆炸品

閃點(℃):無資料

自燃溫度(℃):無資料

爆炸下限(V%):無資料

爆炸上限(V%):無資料

危險特性:受熱,接觸明火、高熱或受到摩擦震動、撞擊時可發生爆炸。粉體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當達到一定的濃度時,遇火星會發生爆炸。

燃燒(分解)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穩定性:穩定

聚合危害:不能出現

禁忌物:強氧化劑、強還原劑、強鹼。

滅火方法:水、泡沫、二氧化碳、乾粉。

包裝與儲運

危險性類別:第1類爆炸品

危險貨物包裝標誌:1

包裝類別:Ⅱ

儲運注意事項:儲存於按專業規範設計的倉庫內,倉內要求通風陰涼。按爆炸品配裝表分類劃區儲運。遠離火種、熱源。倉溫不宜超過30℃。防止陽光直射。應與易燃、可燃物,氧化劑等分開存放。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禁止撞擊和震盪。

廢棄:處置前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廢物儲存參見“儲運注意事項”。在公安部門指定點引爆。

包裝方法:安瓿瓶外木板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木板箱;螺紋口玻璃瓶、鍍錫薄鋼板桶外纖維板箱或刨花板箱。

毒性危害

接觸限值:中國MAC:未制訂標準

前蘇聯MAC:未制訂標準

美國TLV—TWA:未制訂標準

美國TLV—STEL:未制訂標準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毒性:LD50:9910mg/kg(大鼠經口)LC50:

健康危害:吸入、攝入或經皮膚吸收對身體有害,具有刺激性。

急 救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眼睛接觸:立即翻開上下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誤服者漱口,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防護措施

工程控制:密閉操作,局部排風。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較高時,建議佩戴防毒面具

眼睛防護:必要時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防護服: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戴防護手套。

其他:工作現場嚴禁吸菸。注意個人清潔衛生。避免長期反覆接觸。

泄漏處置:切斷火源。戴好口罩和手套。使用無火花工具收集於塑膠桶內,運至空曠地方引爆。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後廢棄。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1類爆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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