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高校招生的一種類型,招生學校、對象、考試都有專門要求。
三校,指職業高中(職高)、中等專業學校(中專)、技工學校(技校),這些學校的畢業生要就讀高職院校,需要參加省級招生考試,考試形式由各省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自定,考試科目一般有語文、數學、英語、專業綜合課。
政策
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考試規定:凡報考“三校生”高職類的考生必須是省教育廳批准的具有報考資格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應屆“三校”畢業生可選擇參加本市5月份舉行的高職、專科統一招生考試(俗稱“三校生”聯考)或6月份舉行的國家統一聯考,兩者只能擇一,不能重複。
考試
考試實行分類報考,專業綜合課按類別考試。分類考試,按大類下達招生計畫,分類確定最低分數控制線。報考高職藝術類考生按普通聯考藝術類招生參加專業考試。
招生
高職招生分為10個大類:種植與養殖、建築、財經、電子、機械、醫藥與衛生、計算機、公關文秘、涉外與旅遊、藝術(含服裝)。
志願
考生填報志願,只能對口填報自己所考類別,有招生計畫的高校;不能跨類填報其他高校。考生志願填在高職(專科)二階段,按A、B、C順序投檔。三校高職藝術類(服裝)考生只能填報《藝術考生志願表》
規定
應屆“三校”畢業生可按文、理專業大類對口的要求報考有關高等院校,可填報二所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內可填二個專業(系)。招生院校按志願先後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①大類對口是指考生現在就讀的中職專業和自己要報考的高校專業基本對口,因為不同專業對專業的基礎要求是不同的,學校加試的專業技能考試科目也不一樣,考生應該報考自己比較擅長的學科。
②所報2所院校的4個專業必須科類一致,即全部是文科或全部是理科,不能交叉填報!且以第一志願院校的第一專業判定考生填報志願的科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