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羅亞平,女,1960年12月生,遼寧省撫順市人,高中文憑,1979年,羅亞平在完成高中學業後沒有考上大學,直接進入撫順市郊區政府(現順城區政府)城建局團委做通訊員,主要工作就是寫寫宣傳稿件。對於那個時代的羅亞平,城建局團委的同事並沒有留下深刻的印象,“剛參加工作,顯得很普通,每天就是上班下班,沒有多餘的話。”
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在撫順市順城區土地部門任職。從團委書記到局長,期間除去20世紀80年代中期3年上大學的時間,她在這個部門工作了近30年。“她完全可以到級別更高的崗位,不過為了能留在順城分局,她下了很大的工夫。案發前,她在順城分局可以說是一手遮天,征地款、動遷補償款都像是她自己的錢一樣。”一名知情人透露。
2007年10月30日,撫順市國土資源局下發檔案,免去了羅亞平順城分局局長職務。 2009年1月21日,因為涉嫌貪污、受賄罪3000餘萬人民幣;涉嫌2800餘萬人民幣、69萬餘美元財產來源不明在法院受審。有人這樣形容羅亞平:“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貪官”。
犯罪事實
根據起訴書指控,羅亞平第一次被“拉下水”是在2001年6、7月間,時任土地局副局長的她給一家開發商“儘快辦理土地報件業務”而受賄,金額10萬元。此後,她截留最大一筆征地款達800萬。到2007年4月,她累計貪污受賄3000餘萬,另有3000餘萬的財產無法說明來源。
把上下級都拖下水
羅亞平雖然觸犯過官場規則,但並不代表她完全不遵守規則。
在官場打拚十多年,她深知面上出色的業績遠遠不夠,更多的還是靠內里功夫,向上靠攏是羅亞平的為官原則。
羅亞平將目光投向了江潤黎,一個和自己一樣的女領導。
2001年至2006年,江潤黎相繼擔任撫順市國土規劃局局長、國土資源局局長、市政府副秘書長等職務。
作為自己的上級直屬領導,又同樣身為女性,羅亞平很快就和江潤黎走得很近,也熟知江喜歡奢華的特點,正是抓住這個致命的軟肋,江潤黎被羅亞平扯進了泥沼。
“江潤黎是被羅亞平‘咬’出來的,她們兩個被紀委控制起來的時間相隔很短。”撫順市檢察院的一名檢察官向記者透露。
遼寧省辦案人員在搜查江潤黎的家庭財產時也的確證實了她生活奢華的特點:48塊勞力士等名牌手錶、253個LV等手提包、1246套高級名牌服飾和600多件金銀首飾。羅亞平仔細揣摩過江潤黎的心思,她並沒有直接送這些奢華的物品,而是在瀋陽卓展購物中心一次性購買了20萬元的購物卡,奉送給了江潤黎。
2009年,瀋陽市中級法院以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處江潤黎無期徒刑。
除了江潤黎,羅亞平還牽連上了順城區原區長張家春,至於他們之間的關係則可以從兩件事情上看出一些端倪。
第一件是羅亞平被雙規後,有關部門第一時間搜查了她的辦公室,竟然發現了張家春的私人印鑑和順城區人民政府公章;第二件是張家春在羅亞平事發後,配合紀委調查後被獲準回家,羅亞平的老公王思在第一時間內就宴請了他,為其壓驚。
事後,張家春因為羅亞平的事件而引咎辭職。
除了打通上級領導的關係外,羅亞平還籠絡了部分下屬,組成了利益聯盟,共同“發財”。
管飛就是其中的一個心腹,跟隨羅多年。在羅亞平正式擔任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局長後,就立刻提拔了管飛擔任了土地經營中心主任。另外在審批股股長和報賬員兩個關鍵的位置上,羅都安排了自己可信的人員,這兩人是於萍和蒲關輝。
據檢察機關指控,管飛、於萍和蒲關輝三人在羅亞平的授意下,從土地經營中心騙取動遷補償款300餘萬元,並非法獲取90平米的商品房三套。
羅亞平精心編織了一個網,和她職務犯罪密切相關的所有人都被她網羅其中,在這個網裡的人不可能置身事外,理想的局面就是一榮俱榮,悲慘的結局就是一損俱“損”。
斂財手段
成就羅亞平仕途的是國土局,可是羅亞平用心“經營”的卻是順城區土地經營中心。之所以選擇這裡,羅亞平有著她自己的考慮。
土地經營中心是土地交易的辦事機構,隸屬國土資源局垂直領導,受國土資源局委託,承辦轄區內的土地交易工作,它沒有國家的財政撥款,是國土資源局下屬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其最主要職能是負責轄區內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交易條件的初審、交易鑑證、稅費測算及代收,通俗來講,開發商和動遷戶若要發生土地交易,就必須在土地經營中心辦理相關手續,而且因交易產生的資金流動也必須通過該中心。
開發商為了徵用土地便到土地經營中心預存資金,而土地經營中心與開發商簽訂協定,按照單獨建賬、專款專用、多退少補的原則,支付給每一個開發商所對應的動遷戶,最為關鍵的是這些數額龐大的資金並沒有被列入國家財政系統,無人監管。
而羅亞平最看重的便是“無人監管”,一旦開發商將資金繳納到土地經營中心後,這筆錢的流向在很大程度上都由自己說了算。
不過,滑稽的是羅亞平在土地經營中心盤算的第一筆錢居然是自己老公王思的錢。
最滑稽的一筆錢:肥水不留外人田
據檢察機關指控,在撫順市拔萃私立學校城東幼稚園徵用前甸朝鮮族鎮二道村土地的過程中,羅亞平於2004年七八月份,將該幼稚園投資人王思向撫順市順城區土地經營中心繳納的征地款380萬元人民幣據為己有。
這塊土地上的動遷戶的確收到了每畝9萬元的動遷補償款,但是這筆動遷補償款並不是出自王思向土地經營中心繳納的380萬,而是城東開發處提供的資金,後經查實,羅亞平處心積慮與城東開發處協商,城東開發處同意替代土地經營中心支付這筆補償款後,她便偷梁換柱將王思繳納的380萬裝進了自己的腰包。
僅僅5年的時間,城東拔萃幼稚園已經成為撫順市最大的私立幼稚園,雖然幼稚園的管理者是王思的兒媳婦,但是仍然與羅亞平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最大額的一筆錢:800萬征地款
羅亞平私吞的最大的一筆征地款數額高達800萬,是2007年3月撫順市順城區前甸紅光園區開發建設辦公室金吉英繳納給土地經營中心的。
利用掌管黃金地段土地徵用和審批權的職務便利,截留、私吞征地款只是羅亞平斂財的其中一種手段而已,這種手段她用得並不是太多,她70%以上的非法收入都來源於動遷補償。
最慣用的手段:騙取動遷補償款
據記者了解,辦案人員在搜查羅亞平的辦公室時,發現了很多他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這些證件都是羅亞平通過土地經營中心,以辦理手續需要身份證明材料為由,直接從當事人手中騙取的,最終成為羅亞平的作案工具。
羅亞平採取假補償的方式,利用手中這些身份證直接從土地經營中心騙取動遷補償款,而實際上身份證的主人毫不知情。除了以個人的名義外,羅亞平居然還利用集體的名義騙取動遷補償款,2005年4月她便以前甸鎮二道村漢族六組的名義,直接騙取了50餘萬的補償款。
從2005年3月開始,羅亞平單單利用假補償的方式,冒用12個人的名義便從土地經營中心共騙取補償款1000餘萬元。
有了他人的身份證,除了可以冒用他人名義騙取動遷補償款外,還可以私自賣掉補償給動遷人的門市房。對於那些配合城市規劃,早已完成動遷的人,羅亞平並沒有及時交付用來補償的門市房,而是在未經房主授權的情況下私自出售這些房屋。
2007年6月,羅亞平便將本應補償給劉玉珍和洪來英的,位於順城區碧海馨居小區5、6、7、8號,面積為924.42平方米的門市房賣掉。其所得的賣房款277餘萬元人民幣,除去支付給劉玉珍的107萬元外,其餘的170餘萬元便據為己有。
利用假補償和侵占他人的補償房的手段,身為國土局長的羅亞平2007年便擁有多達22套的房產。這些房產都在撫順市區,遍布華南花園、格林書香苑和銀河灣等高檔社區,光是房屋市值就接近上千萬元,其中豪華裝修和昂貴家電還未算在其內。
事發舉報
強悍的羅亞平堅信自己不會出事,原因是和自己綁在一起的還有很多人,而正是這種“大意”差點讓她付出生命的代價。
羅亞平最不放在眼中的就是動遷戶,這些人無權無勢,只有表面上裝得很強硬而已,但是羅亞平比他們還要強硬。她無所顧忌地侵害這些人的利益,因為她覺得這些人根本對抗不了自己。
然而,正是她的所為激發了矛盾。前甸鎮的一對村民夫婦,曾經因為動遷費的問題和鎮上的幹部鬧得不可開交,最後還是強硬的羅亞平強行擺平了這件事。當這對夫婦再次找到羅亞平的時候,他們已經做了最壞的打算,一言不合後,便拔刀刺向了羅亞平,這事就發生在她的辦公室。
這一刀刺穿了羅亞平的胃,還劃破了她的肝臟,躺在病床上休養半年多才恢復過來。
除了動遷戶外,被羅亞平侵害利益最多的還有開發商。
羅亞平利用假補償騙取的動遷補償款都是開發商預存到土地經營中心的資金。對於這件事,開發商自然是心知肚明,他們之所以沒有追究羅亞平的責任,完全是因為有求於她——希望能爭奪到順城區黃金地段的土地使用權。
但是羅亞平不可能滿足每一個開發商的要求,這裡有個簡單的例子。
2005年4月,羅亞平將原屬於撫順市比客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的動遷補償款115餘萬元據為己有,為了安撫該公司總經理孟繼鐵的不滿,她便用已徵收的位於馬金村的8901平方米土地安置給比客食品工業有限公司,但是孟繼鐵並不同意,羅亞平隨後便將這塊土地以100萬元的價格出讓給撫順市凱迪泡沫有限公司經理劉愛明。
開發商們沒有像動遷戶一樣採用暴力手段去傷害羅亞平。他們採取了另一種手段將羅亞平置之死地——舉報。
從2005年開始,關於羅亞平在徵收和使用土地過程中的腐敗情節就被不斷地送到省市各級紀委和檢察機關,上級監管部門也開始注意起了羅亞平。
早被反貪局“盯”上
從2005年開始,撫順官場“地震”不斷,市委書記和市長相繼落馬,也由此牽扯出很多局裡的一把手。此時,羅亞平開始警覺起來。
也就在這一年,羅亞平和王思離婚,之所以決定離婚,有人分析她可能是在考慮後路。
羅亞平離婚不到一年的時間裡,便與一個加拿大籍華人結婚,希望藉此可以移民加拿大,躲避法律的制裁,讓她想不到的是,自己早在2006年就被撫順市檢察院盯上了。
撫順市檢察院辦案人員告訴記者,2006年初,遼寧省檢察院便向撫順市檢察院反貪局移交了舉報羅亞平的材料。於是撫順市反貪局便展開了初查,正當反貪局掌握了相當多的證據,準備派人控制羅亞平時,卻傳來了羅亞平被刺傷的訊息。在得知羅亞平傷重的訊息後,反貪局領導決定等到羅亞平康復後再偵辦此案。
一年後,就在撫順市反貪局準備重新偵辦羅亞平案件時,遼寧省紀委同時對羅亞平展開了調查。
撫順市反貪局原本估計羅亞平涉案金額不過幾百萬,遼寧省紀委也沒有預料到在層層上報後,羅亞平的案件竟然驚動了中央領導。
1.45億VS6000萬
作為一個科級幹部的區國土局局長,羅亞平在職務犯罪領域創造了一個新的歷史紀錄。關於這個紀錄還有兩個版本,一個民間版,一個官方版。
民間的傳聞用這樣的片段描述了羅亞平的涉案金額:
偵辦案件的工作人員得知贓款藏匿的地點後便迅速趕往了大連某家銀行,在打開羅亞平的保險柜後,發現了裡面有很多張存摺,每一張存摺上顯示的數字幾乎都是帶著一連串的“0”, 這一連串的“0”讓辦案人員數得直發暈,經過第一次簡單統計,這些款額過億。
面對這個數字,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在懷疑統計是否出錯,最終在經過幾輪的核對後,數字定格在“1.45億”。
所有人都開始驚呼起來:這個女人怎么可以貪得這么多?
不過,對於“1.45億”這個數字,並未全部得到司法機關從證據角度的認定。
因涉案數額巨大,遼寧省檢察院指定瀋陽市檢察院承辦了羅亞平的案件,起訴書中對她的涉案金額有著詳細的描述:
被告人羅亞平在擔任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涉嫌貪污、受賄3000餘萬人民幣,另有2800餘萬人民幣、69萬餘美元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涉案金額總計6000餘萬元。
一個是1.45億,一個是6000萬, 8500萬的差額也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
辦案人員向記者道出了其中的緣由,“民間的傳聞對羅亞平涉案的金額的確誇大了許多,數額沒有1.45億那么多,但是過億是肯定的,檢察機關之所以沒有認定羅亞平涉案金額過億,是因為其中很大一部分金額被認定在順城區土地經營中心的單位小金庫里。雖然羅亞平是單位領導,但是由於小金庫的特殊性質,這筆巨款不能算在她的個人名下。”
早在檢察機關偵辦該案期間,順城區土地經營中心的報賬員蒲關輝就承認單位的確私設了小金庫,還有賬目可查,資金流動雖然由蒲關輝來負責操作,但是小金庫的真正掌控者還是羅亞平。
無論是1.45億,還是6千餘萬元,都超過了震驚中外的“瀋陽慕馬大案”。羅亞平不僅刷新了遼寧官場貪腐犯罪涉案金額的紀錄,而且她的案子甚至被中紀委領導批示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也就是後來民間傳聞的遼寧“三最”女貪官。
案件審判
案件尚未宣判
記者在撫順採訪期間,發現羅亞平案件的關注度很高,人們猜測目前羅亞平只“咬”出了兩位上級領導,如果被判處死刑,她不知道會不會來個魚死網破,將更多的“人物”拉下水呢。
2008年3月25日,羅亞平被刑事拘留。2009年1月20日,羅案在瀋陽市中級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後來又陸續三次開庭,羅亞平的辯護律師都換了兩任。直到今天,羅亞平的案件仍然沒有宣判。
坊間對於至今沒有宣判有著諸多猜測,說法最多的是羅亞平受到太大的打擊,精神完全崩潰了,法院在這種情況下難以宣判。
羅亞平身處囚室已接近三年,但是在撫順街頭人們還是或多或少會議論起她。
“最無能的貪污犯”的稱號從全新的角度抨擊著羅亞平,“羅亞平貪的膽子大,可貪的經驗差,弄來的房子和錢都不會漂白,全裝在了保險柜,紀委一查,想抵賴都不行。”
重慶打黑後,“女文強”便成為羅亞平的標誌性稱號,“本事大,罪行也大。城東新區的開發羅亞平貢獻不少,對於那些開發商,不管是哄也好騙也好,畢竟高樓大廈都已經擺在那兒,但是貪得也多。”
對於外人的評價,羅亞平無從知曉,即使知道了,可能也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因為身處囚室的羅亞平還是原來的羅亞平,從來都是按照自己的規則來行事。在法庭上的她對公訴人打斷她的講話表示非常不滿,有條不紊地闡述著自己的觀點:
“我沒有犯罪,用假補償的方式來拿動遷補償款的事,那些開發商不僅知道,而且同意。因為這筆錢算是借款,開發商借錢給我做生意,我只是現在沒有還而已,而那些指證我犯罪的證人都在污衊我,他們害怕被我拖下水,就編造了一切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