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易洞璣

一、二、三卷為伏羲經緯上、中、下,即陳、邵所傳之《先天圖》。 四、五、六卷為文圖經緯上、中、下,即《周易》上、下經次序。 十卷、十一、二卷為雜圖經緯上、中、下,則雜卦傳之義。

古籍簡介

《三易洞璣》·十六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四庫提要

明黃道周撰。道周有《易象正》,已著錄。是編蓋約天文歷數歸之於《易》。其曰《三易》者,謂伏羲之《易》,文王之《易》,孔子之《易》也。曰《洞璣》者,璣衡古人測天之器,謂以《易》測天,毫忽不爽也。一、二、三卷為伏羲經緯上、中、下,即陳、邵所傳之《先天圖》。四、五、六卷為文圖經緯上、中、下,即《周易》上、下經次序。七、八、九卷為孔圖經緯上、中、下,即說卦傳出震齊巽之方位。十卷、十一、二卷為雜圖經緯上、中、下,則雜卦傳之義。十三卷為餘圖總緯,則因周官太卜而及於占夢之六夢,眂祲之十煇,以及後世奇門太乙之術。十四、十五、十六卷為貞圖經緯上、中、下與雜圖相準,有衡、有倚、有環。衡者平也,倚者立也,環者圓也。其自述曰:夫子有言,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凡《易》之言語文字,僅修辭尚玩之一端。即焦、京、管、郭幽發微中,取驗不過一時,揲扐不過數策。聖人之不為此鑽仰,亦已明矣。舍此二條,夫子所謂三極並立,窮變極賾,範圍曲成,與天地相似者,果為何物。蓋天、地、人之象數,皆具於物。布而為歷,次而為律,統而為易。去其圖蓍,別其虛實,以為《春秋》、《詩》。又以孟子所言千歲之日,至五百興王為七十二相承之歷,故是書之作,意欲網羅古今,囊括三才,盡入其中。雖其失者時時流於禨祥,入於駁雜,然易道廣大,不泥於數,而亦不離於數,不滯於一端,而亦不遺於一端。縱橫推之,各有其理。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序雲,鄭多參天象,王全釋人事。天道難明,人事易習。易之為道,豈偏滯於天人哉!故道周此書,乍觀似屬創穫。然鄭康成解隨之初九雲,震為大途,又為日門,當春分陰陽之所交,此道周言歲氣之所本也。故云晷益則日損,晷損則日益。康成解比之初六雲,有孚盈缶,爻辰在未,上值東井,井之水人所汲,故用缶,此道周言星名之所本也。故云坤為箕,復為尾,斗之翕舌則為噬嗑,牛之任重致遠則為隨。卦氣值日始於京房,充之則為元會之運。推策定歷,詳於一行,衍之則為章蔀之紀。推其源流,各有端緒。史稱其歿後家人得其小冊,自推終於丙戌年六十二,則其於藏往知來之道,蓋非徒託空言者。然旁見側出,究自為一家之學。以為經之正義則不可,退而列諸術數,從其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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