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氣象局

三明市氣象局。建立於1958年。位於三明梅列列西的剪刀形山上,後搬遷至列東鄉石灰嶺。1988年改名為三明市氣象局,位於北緯26°16′,東經117°37′,海拔高度215米,區站號58828。

機構概況

1958年建設三明梅列氣候服務站

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科、財務核算中心)、業務科技科(三明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政策法規科(三明市防雷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科、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4個職能科(室)。三明市氣象台(三明市環境預報中心)、三明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三明市專業氣象台)、三明市防雷中心(三明市防雷減災管理局)、三明市氣象科技開發中心4個直屬單位。永安市氣象局、明溪縣氣象局、清流縣氣象局、寧化縣氣象局、沙縣氣象局、尤溪縣氣象局、大田縣氣象局、將樂縣氣象局、泰寧縣氣象局、建寧縣氣象局等10個縣(市)級氣象局。

現有在職人數55人,其中大學本科30人,大學專科15人,中專3人。中級以上職稱19人,其中高級工程師3人。

1972年1月18日成立三明地區氣象台支部,隸屬分區機關直屬黨委領導。現有黨員35人,其中在職黨員21人,離退休黨員14人。黨建工作歸地方工委直接領導。

1962年12月在三明氣候站的基礎上,開始建設三明專區氣象台,並承擔了建台初期的業務工作,負責天氣預報的製作、發布,為地方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1996年4月,福建省中尺度災害性天氣預警系統三明分中心建設啟動。1997年氣象衛星綜合套用業務系統(9210工程)實施。2007年11月,三明市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明政文〔2007〕19號)檔案,開始了以“海峽西岸三明氣象中心”為依託的氣象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三明天氣雷達站系714SDS波段都卜勒天氣警戒雷達,於2004年7月完成業務驗收,主要監測和預警災害性天氣,探測重點是暴雨及強對流天氣系統活動。每年3~9月的8、11、14、17、20、23時等時次開機,遇到災害性天氣隨時開機探測,為人工影響天氣、災害性天氣的監測提供服務。

20世紀80年代,市氣象局開展春播期低溫時段、汛期暴雨預報等技術攻關,編寫《套用氣象服務指標彙編》,研製了十大類50個項目的專業預報工具。服務方面配備甚高頻通信設備和氣象警報系統,進一步強化災害性天氣聯防制度。1986年10月全省氣象服務經驗交流會再度在三明召開,重點推廣三明等地(市)抓好氣象服務的典型經驗。1993年市氣象台準確預報雨季降水高峰期,雨季最後一場明顯降水過程預報準確及時,為大旱之年奪取農業生產豐收作出較為突出的貢獻。1994年5月2日,市氣象台準確預報出了全市性的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天氣過程,為市委、市政府迅速組織抗洪搶險救災贏得寶貴的時間。1997年以來,為包括三明機場建設、205國道改造、沙溪河流域梯級電站建設在內的數十項國家或地方重點建設項目提供針對性的專項氣象服務,為香港回歸慶典等政治和社會活動提供氣象保障。

從1963年起,利用廣播站播報氣象訊息;1993年成立華雲科技服務與開發公司;1994年1月1日正式套用非線性編輯系統製作電視氣象節目;2003年開通手機3-5天和24小時氣象簡訊,至2009年,簡訊用戶7萬餘戶。2003年開展網路氣象服務,2006年改版為三明專業氣象網。2006年開通公共電子顯示屏。2008年開通“三明掌上氣象台”。此外,每年還開展節日氣象服務,為海峽兩岸(三明)林業博覽會等重大活動提供氣象保障。

與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建立簡訊預警發布平台、掌上氣象台和手機簡訊小區廣播平台等,還利用廣播、電視、“12121”自動答詢系統、電話服務、電子郵件、傳真方式、電子顯示屏、網站等媒介及時發布天氣預報、重要天氣公報、預警信號等,最大限度降低氣象災害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較大規模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始於2003年7月,由三明市政府撥款購置了2套人工增雨火箭發射系統,同時套用37高炮,實施人工增雨作業。2006年4月購置了22套4管移動火箭發射系統,籌建三明市煙區人工防雹增雨火箭作業系統。2007年2月發射架由4管升級為8管。2008年2月購置了35套8管固定火箭發射系統,2009年1月購置了2套8管移動火箭發射系統。全市現有103個作業點,有具備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指揮資格人員205人,CF8-1B型作業發射系統59套,全市11個作業單位均具備了人影作業組織資格。僅2008年全市就實施了179次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發射火箭彈1166枚。為煙區防雹、降低森林火險等級、增雨抗旱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92年6月26日成立“福建省避雷裝置安全監測中心三明市監測所”負責三明市避雷裝置安全檢測與管理工作。1995年6月各縣相應成立監測站。1997年經三明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覆,成立“三明市避雷裝置技術監測中心”。2002年更名為“三明市防雷減災管理局”,各縣(市)也相應成立了防雷減災管理局。近年來,我市防雷減災技術水平不斷提高,由三明市氣象局、三明市防雷減災管理局研發的“三明市防雷減災綜合管理信息系統”軟體順利通過專家鑑定,總體水平國內領先。目前,雷電防護已建立了一套有序規範的管理運行程式。

對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施工資質、施放氣球單位資質認定、施放氣球活動許可制度、人工影響天氣、氣象預報發布等實行社會管理。

主要職能

一、組織協調完成本行政區域內天氣、氣候(氣候變化)、農業氣象與生態、人工影響天氣、雷電、大氣成分等多軌道業務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綜合觀測、預測預報、公共氣象服務和信息與技術支持平台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三、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觀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四、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氣象預報的發布。

五、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指揮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設計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雷減災和升空氣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六、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七、 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氣象法規的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行政執法,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福建省氣象條例》、《中國氣象局令》等氣象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八、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市)人民政府對縣(市)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信息

伍毓柏——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三明市氣象部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工作。

邱贈東——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政務、計畫財務、項目、科技服務管理、行政後勤、宣傳、依法行政和政策法規、保密、檔案、外事、綜治和安全生產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科(財務核算中心)、法規科、防雷局(防雷中心)、專業氣象服務中心、建設辦、車隊; 聯繫泰寧縣、建寧縣、寧化縣、清流縣氣象局。

蔣宗孝——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氣象業務和氣象服務、預報預測、應急減災、觀測網路、技術保障、科研、人工影響天氣、氣象學會工作;分管業務科技科、氣象台、信息網路與技術保障中心、人影辦、雷達站、氣象學會;聯繫沙縣、尤溪縣、將樂縣、梅列區氣象局。

廖大亮——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監察、審計、黨務、信訪、文明建設、機關效能建設、創先爭優、離退休幹部和工青婦工作;分管審計科、市局黨支部、工會、團支部;協管人事科;聯繫永安市、大田縣、明溪縣、三元區氣象局。

內設機構

三明市氣象局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科、財務核算中心)、業務科技科(三明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政策法規科(三明市防雷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科、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計畫財務科、財務核算中心):組織協調市局機關工作和會議安排;負責政務信息、目標管理、文秘、機要、保密、宣傳、檔案、信訪、辦公自動化、文印、收發等工作;草擬綜合性檔案、報告、總結、計畫、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檢查、催辦等工作;承擔安全保衛、行政後勤、基建修繕、水電、房產、車輛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氣象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雙重計畫財務體制的建立和完善;負責管理、實施預算、決算、項目建設、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統計等工作;指導全市氣象部門各類資金管理和地方氣象事業發展工作。

二、業務科技科(三明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負責氣象綜合觀測、信息網路、氣象預報預測、公共氣象和專業氣象服務管理、科技管理、人工影響天氣和技術裝備保障等業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制訂本行政區域全市性監測網路業務、氣象預報和服務業務的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全市性監測網路業務和預報服務業務現代化建設;負責氣象台站探測環境保護和信息共享管理;管理氣象預報、警報及其他氣象信息的發布;組織協調災害性天氣聯防和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預報的管理;負責突發氣象災害應急管理;負責管理氣候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負責生態與農業氣象的規劃實施;組織科技成果及新技術、新業務的推廣。

三、政策法規科(三明市防雷辦公室):負責政策法規管理、行業管理、標準化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和管理氣象行政執法,承擔氣象行政複議、應訴、處罰聽證、相關氣象行政許可等工作,承辦氣象行政許可受理視窗相關工作;組織對全市氣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工作;組織學習、宣傳、普及法律、法規;負責氣象行業管理的綜合協調;負責科技服務的巨觀協調和政策指導;組織管理雷電災害的防禦工作。

四、人事教育科(監察審計科、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負責市局黨組管理幹部的考核、任免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氣象部門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錄用調配、獎勵、專業技術人員、聘用契約等各項人事管理工作;擬定人才培養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職工在職教育、培訓的組織管理;配合市局黨組做好紀檢監察審計工作;承擔市本級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日常工作,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市氣象部門離退休幹部職工的巨觀指導;承擔市局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及服務工作。

直屬單位

一、三明市氣象台(三明市環境預報中心)

牽頭承擔市級短時、中短期天氣業務、災害性天氣、氣候預測的決策氣象服務、公眾氣象服務和專業氣象服務有關基礎預報產品製作工作。負責雷電預警的發布業務;牽頭組織氣象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氣象服務業務;開展火險等級、水文、交通、城市、地質災害氣象條件等專業氣象預報預警服務;承擔全市氣象災害及相關災害的收集上報、災害評估等工作;研究開發預報技術方法;負責全市氣象信息網路建設、信息共享及其技術保障、運行技術指導、維護保障等工作;負責氣象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承擔全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技術指導、發布氣候預測、氣候可行性論證、生態氣象、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承擔我市氣象雷達監測業務,維護雷達氣象探測儀器設備的正常運行。

二、三明市氣象科技服務中心(三明市專業氣象台)

牽頭承擔市級氣象科技服務工作。負責與三明廣電集團和福建省氣象科技服務中心等單位的業務合作聯繫。對氣象預報預測評估產品再加工和包裝,開展農業、林業、水文、交通、城市、旅遊、醫療健康、電力、菸草等相關的專業氣象預報服務;開展電話、簡訊、網路等氣象信息服務;承擔電視氣象服務節目製作及廣告經營業務;負責與氣象工作相關的其他影視宣傳作品的采編、拍攝和製作;負責全市電視氣象服務工作的業務技術指導;開發研究氣象科技服務新產品,開拓氣象科技服務新領域。

三、三明市防雷減災管理局

牽頭承擔市級雷電業務。負責組織全市重大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與評估;負責大中型建設工程、重點工程、爆炸危險環境等建設項目雷擊風險評估;承擔三明市雷電災害鑑定與評估、雷擊風險評估、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負責三明市防雷裝置檢測、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開展雷電技術服務和防雷技術開發研究工作。牽頭承擔全市防雷工程業務和管理工作。負責三明市本級防雷工程。

四、三明市信息網路與裝備保障中心

負責信息網路和技術裝備保障等業務工作;承擔大氣探測技術、規範、方法的試驗、研究;負責全市氣象技術裝備的維修和保障工作的技術指導;承擔雷達、高空、地面、自動氣象站等儀器設備的巡檢、年度維護和省局安排的大、中修任務;負責全市氣象計量檢定和技術監督;負責全市技術裝備的計畫、供應、倉儲和調配;負責全市氣象技術裝備的技術支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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