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三峽工程建設基金(簡稱 三峽基金)
為中國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
就是指一般老百姓不知道、不注意的暗藏在電費之中(每度電7厘至1.5分)向國民徵收的一種特別稅——三峽建設基金。
而為一個具體的建設項目而向國民徵收特別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所僅見。
1996年,三峽工程直接受益地區和經濟發達地區等十六個省、直轄市居民上繳的三峽基金上調為每千瓦時七厘錢;1997年,江蘇、浙江、湖北省和上海市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由當時的每千瓦時7厘提高到1.5分;安徽、湖南、河南、江西省的三峽基金徵收標準提高到1.3分,四川省和重慶市加征3厘錢;2002年,湖南、江西、河南三省三峽基金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98分、1.12分、1.24分……
“關於三峽工程納稅人繳費回報利率“
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說法,三峽工程建設完工,就將停止徵收三峽建設基金。
歷史
2009年,三峽開發總公司宣布三峽工程完工,並因此改名為中國長江三峽集團。
按照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三峽工程的資金投入回報是每年12%以上,因此,當時國家計委對工程的資金回報率要求是12%。
由此,納稅人一共為三峽工程繳納了5000億元的特別稅,每年的回報應該在幾百億元以上,可是,納稅人不僅沒有收到一分錢的回報,並且還要繼續往三峽這個大漏斗里繳稅,而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2014年3月24日,中央集中更換三峽集團一、二把手的罕見舉措,使得隱藏在電價里的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再次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