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堂會審[古代制度]

三堂會審[古代制度]

三堂會審就是三個部門的最高長官同時、同地同場合審理同一件案件。按照今天的部門就是公安、檢察、法院。一般為重大案件,或涉及敏感部分,如皇室內部案件。

基本信息

簡介

三堂會審[古代制度]三堂會審[古代制度]
三堂會審要從我國古代審判、監察制度談起。中國封建時代的政治制度內部,有一個很重要的制約系統,即對官僚機構和官吏的監察。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後,在皇帝之下設定三個最重要的官職,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並稱三公。丞相掌政務,太尉掌軍務,御史大夫掌監察。這種體制奠定了中國兩千餘年官僚政治的基本格局。漢承秦制,監察機構稱御史台,長官為御史大夫。唐代監察機構內部形成嚴密的三院制,其監察制度還有一個特點是御史參與司法審判,重大案件皇帝“則詔下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同案之”,這延續到明清,人稱“三堂會審”。明改御史台為都察院,與刑部、大理寺合稱“三法司”,為中央最高審判機關,凡“三法司”參與審判的稱“三司會審”,習稱“三堂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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