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範圍
全區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危險化學品除外的建設工程項目和重大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竣工(投產)安全生產驗收。
驗收條件
1、已完成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設施登記(租用廠房除外)
2、生產設施完成安裝、調試、試運行,符合生產要求;危險場所、危險設施和設備上設定了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3、制定了企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4、完成廠長經理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培訓;完成安全生產責任人的任命;完成了員工上崗前“三級”(廠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培訓和全員安全培訓
5、所有特種設備均取得了質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上崗
驗收程式
1、網上申報
申請單位按要求上網填寫並提交《建設工程項目竣工(投產)安全生產驗收申請表》,資料符合要求,安監局受理後4個工作日內到現場驗收。
2、現場驗收、資料審查
現場驗收:安監局進行現場檢查確定建設項目中的安全生產設施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三同時”標準;不符合標準的提出整改意見,整改後重新驗收。
現場驗收需對以下資料原件進行審查: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員工的培訓記錄和資料、特種設備的使用證和特種員工的操作證、消防驗收批文和防雷設施檢測合格等證件、其它相關資料。
3、提交資料
申請單位按要求在網上對《建設工程項目竣工(投產)安全生產驗收申請表》進行修改後列印蓋章(一式兩份)並連同以下材料一併提交:該項目的消防驗收意見(複印件)、《危險化學品普查表》、《安全生產責任人任命申報表》、《區企業單位安全生產相關資料信息表》。
4、申報材料齊全符合要求,安監局4個工作日內出具驗收意見。
主要內容
建設依據
簡要說明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或計畫任務書和核准單位及批准文號,批准的建設投資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規定的建設規模及生產能力,建設項目的包乾協定主要內容。
工程概況
(1)工程前期工作及實施情況
(2)設計、施工、總承包、建設監理、設備供應商、質量監督機構等單位
(3)各單項工程的開工及完工日期
(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產能力(詳細說明工期提前或延遲原因和生產能力與原計畫有出入的原因,以及建設中為保證原計畫實施所採取的對策)
初驗與試運行情況
初驗時間與初驗的主要結論以及試運行情況(應附初驗報告及試運轉主要測試指標,試運轉時間一般為3—6個月)。
竣工決算概況
概算(修正概算)、預算執行情況與初步決算情況,並進行通信建設項目的投資分析。
工程技術檔案的整理情況
工程施工中的大事記載,各單項工程竣工資料、隱蔽工程隨工驗收資料、設計檔案和圖紙、監理檔案、主要器材技術資料以及工程建設中的來往檔案等整理歸檔的情況。
經濟技術分析
(1)主要技術指標測試值及結論
(2)工程質量的分析,對施工中發生的質量事故處理後的情況說明
(3)建設成本分析和主要經濟指標,以及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所獲得的投資效益
(4)投資效益的分析,形成固定資產占投資的比例,企業直接收益,投資回報年限的分析,盈虧平衡的分析
投產準備工作情況
運行管理部門的組織機構,生產人員配備情況。培訓情況及建立的運行規章制度的情況。
意見建議
收尾工程的處理意見。
對工程投產的初步意見。
工程建設的經驗、教訓及對今後工作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