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智力的內在成分、成分與經驗的關係,以及成分的外部作用這三個方面構成了智力成分的亞理論、智力情境亞理論和智力經驗亞理論,可以回答人與人之間的智力差異。
智力成分亞理論認為,智力包括三種成分及其相應的三種過程,即元成分(用於計畫、控制和決策的高級執行過程,如確定問題的性質,選擇解題步驟,調整解題思路、分配心理資源等)、操作成分(表現在任務的執行過程,是指接受刺激,將信息保持在短時記憶中,並進行比較,它負責執行元成分的決策)和知識獲得成分(指獲得和保存新信息的過程,負責接受新刺激,作出判斷與反應,以及對新信息的編碼和存儲)。在智力成分中,元成分起著核心作用。成分亞理論與個體的內部世界相聯繫。
智力情境亞理論認為,智力是指獲得與情境擬合的心理活動。在日常生活中,智力表現為有目的地適應環境、塑造環境和選擇新環境的能力,這些統稱為情境智力。同樣的行為在不同的智力情境下可產生不同的智力行為,同時個體所處的社會文化背景,決定智力行為的內涵但不決定智力高低。
智力經驗亞理論,智力包括兩種能力,一種是處理新任務和新環境時所要求的能力。另一種是,信息加工過程自動化的能力。
歷史
於1985年由耶魯大學的心理學家斯騰伯格提出
評價
其對三元智力理論的評價:
優越性:從主體、外部世界和內部世界三方面來討論智力理論,充分考慮情境和經驗水平對智力的影響;涉及的經驗水平認為智力的多少影響智力的測量;為編制較為理想的智力測驗提供了一個較為適當的理論框架,並在一定程度上在真實性、功能性這兩個傳統測驗中的缺陷得到彌補。
缺陷:缺乏對情境亞理論和經驗亞理論的深入描述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