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丁英輝,男,漢族,1955年6月出生,河北省新樂市人,1977年6月入黨,1973年7月參加工作,河北大學世界經濟研究生班畢業,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學位。
1973年7月——1974年6月為新樂縣南蘇公社南蘇大隊民辦教師;
1974年6月——1976年9月在石家莊財貿學校銀行專業學習;
1976年9月——1981年12月在新樂縣外貿局、縣委宣傳部工作;
1981年12月——1989年6月任石家莊地委宣傳部幹事、副科長、科長(期間:1985年7月至1987年9月在河北師院政教系學習);
1989年6月——1992年2月任石家莊地委講師團副主任;
1992年2月——1996年6月任中共元氏縣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期間: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6年6月——1998年1月任中共行唐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8年1月——2003年3月任中共行唐縣委書記(1996年7月至1999年6月在河北大學世界經濟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1999年10月被授予經濟學碩士學位;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在中央黨校第三期縣(市)委書記培訓班學習);
2003年3月——2006年7月,任邯鄲市副市長、邯鄲市政府黨組成員;
2006年7月——2007年2月,任中共邯鄲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7年2月——2012年4月,任中共邯鄲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2012年4月——2013年7月,任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2013年7月——2016年6月,任河北省委巡視組正廳級巡視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6月,據河北省紀委訊息: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邯鄲市原常務副市長丁英輝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開除黨籍
2016年9月30日,據河北省紀委訊息:日前,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對邯鄲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丁英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丁英輝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違規為其親屬調動工作並“吃空餉”;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丁英輝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和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逮捕
2016年10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河北省委巡視組原正廳級巡視專員丁英輝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