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使用
2013年3月15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關於停止生產銷售使用丁咯地爾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丁咯地爾進行了再評價。通過
對近年來國內外研究資料的評價顯示,丁咯地爾具有神經系統和心血管系統不良反應的風險,此類風險超過了其有限的臨床治療效益。根據《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條和《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四十一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停止丁咯地爾原料藥和含丁咯地爾藥品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檔案。請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立即將上述決定通知轄區內有關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並監督其遵照執行,已生產的藥品由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3月5日
適用症狀
1. 周圍血管疾病:雷諾綜合徵、血栓閉塞性脈管炎、間歇性跛行等。
2.慢性腦血管供血不足引起的症狀:眩暈、耳鳴、智力減退、記憶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定向力障礙等。主要用於腦血管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