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規定
貸款對象
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學習的學生的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
貸款額度
最低額度為人民幣2000元(含2000元),最高額度為人民幣50萬元;
貸款期限
期限最短為半年,最長不超過5年(含5年),其中採用信用方式或保證方式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含2年);
貸款利率
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間的利率變動按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擔保方式
可以採取抵押、質押、保證、信用四種方式。採取抵押的,抵押物必須經評估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必要時會要求辦理以建設銀行為優先受償人的抵押物保險,保險期不短於貸款期限,投保金額不低於抵押物評估價值,投保期間抵押物不得轉讓、出租、變賣或再抵押;採取質押的,可以以自己或第三人的未到期本外幣定期儲蓄存單、憑證式國債、電子記賬類國債、個人壽險保險單以及中國建設銀行認可的其它權利質押;以保證方式的保證人是自然人,且具備建設銀行認可的相應資信等級,並簽訂《個人消費信貸保證契約》;以信用方式申請的,必須經建設銀行核定信用等級,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的額度。
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一)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二)學生證明材料,包括錄取通知書、學生證等。
(三)借款人與受教育人之間的關係證明材料。
(四)建設銀行認可部門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證明。
辦理渠道及辦理流程
辦理渠道
借款人通過中國建設銀行開辦個人助學貸款業務分支機構辦理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業務。
辦理流程
①受理。經辦人員向客戶介紹建設銀行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期限、利率、擔保、還款方式、辦理程式、違約處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擔的各項費用等情況並協助客戶辦理,對借款人的借款條件、資格和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②貸前調查。貸款受理後,經辦人員著手對借款人及受教育人身份、還款能力和信譽、借款人資信等級和貸款的擔保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材料送交信貸經營部門主管覆核,報信貸審批部門審批;
③審批。審查人員對借款人資格和條件是否具備、借款人和經辦人員提供的材料是否正確、完整、合規以及其他需要審查的事項進行合規性審查;
④發放。經辦人員根據貸款最終審批意見,與借款人協商貸款條件,經借款人同意後辦理簽訂《中國建設銀行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借款契約》,落實擔保手續。同會計部門核定指標後辦理貸款發放;
⑤貸後管理。契約的有效期內,貸款行應按照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借款人及保證人的收入狀況、貸款的使用情況、抵(質)押物價值變化及性能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結果要有書面記錄,並歸檔保存。貸款發放後,貸款行應當與受教育人所在學校和畢業後的工作單位加強聯繫,掌握受教育人的動態,有效防範風險;
⑥貸款回收。借款人可以與貸款行約定還款賬戶定期扣款或到貸款行營業網點、通過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異地轉賬等形式償還貸款。對於提前償還貸款的,借款人應按照建設銀行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後貸款行應及時為客戶辦理抵押或質押登記註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