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殺多生

一殺多生,屬於佛教用語,指因要救贖多人而殺一小部分人並不是罪惡。

名詞解釋

大乘佛教菩薩道中之特殊行為方式。指為救多數人而殺害少數生靈的善權方便。如實踐得法,則此等行為,並不構成罪業。《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一雲︰
‘如菩薩見劫盜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或復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復欲造多無間業,見是事已,發心思惟,(中略)我寧殺彼墮那落迦,終不令其受無間苦,如是菩薩意樂思惟,於彼眾生或以善心,或無記心,知此事已為當來,故深生慚愧,以憐憫心而斷彼命,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涅盤經》卷十二,也有仙豫王殺死為害世間的惡婆羅門,卻未墮地獄的記載。

引用典故

【一殺多生】 (雜語)殺一人救多人也。殺生雖為罪惡之業,然殺一人,得生多數之人,則卻為功德。瑜伽論第四十一曰:‘如菩薩見劫盜賊為貪財故,或復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復欲造多無間業,我寧殺彼墮那落迦,終不令其受無間苦,如是思維,以憐愍心而斷彼命,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雲。涅盤經第十二,記仙豫王殺害世惡婆羅門,以其因緣卻不墮地獄。行願品疏鈔五,引報恩經文以明一殺多生之因緣。報恩經七曰:‘有一婆羅門子,聰明黠慧,受持五戒護持正法。婆羅門子緣事他行,有五百人,共為徒侶。前至嶮路,五百群賊,常住其中。賊主密遣一人,歷伺諸伴,應時欲發。爾時賊中復有一人,先與是婆羅門子,親善知識,故先來告語。爾時婆羅門子,聞此語已,譬如人噎,既不得咽,又不得吐。欲告語伴,懼畏諸伴害此一人;若害此人,懼畏諸伴沒三惡道,受無量苦;若默然者,賊當害伴;若害諸伴,賊墮三惡道,受無量苦。作是念已,我當設大方便利益眾生,三惡道苦,是我所宜。思惟是已,即便持刀斷此賊命,使諸同伴安隱無為。’(《丁福保佛學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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