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即“一年短期中央銀行票據”。
意義
央行票據即中央銀行票據,是中央銀行為調節商業銀行超額準備金而向商業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務憑證,其實質是中央銀行債券。之所以叫"中央銀行票據",是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點(從已發行的央行票據來看,期限最短的3個月,最長的也只有1年)。但央行票據與金融市場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具有根本的區別: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是一種籌集資金的手段,其目的是為了籌集資金,即增加可用資金;而中央銀行發行的央行票據是中央銀行調節基礎貨幣的一項貨幣政策工具,目的是減少商業銀行可貸資金量。商業銀行在支付認購央行票據的款項後,其直接結果就是可貸資金量的減少。
注意問題
央行票據的政策成本相對較高
與存款準備金比率、再貼現(再貸款)、視窗指導等政策工具相比,央行票據是成本性的工具,央行必須對發行的央行票據還本付息。因此,擴大票據發行總量和延長票據期限,無疑都直接加大了央行票據的成本支出,提高了央行的調控成本。
央行票據新的制約性因素已經形成
外幣占款對衝壓力沉重是央行票據充分發揮效用的最大制約性因素,在這一因素沒有得到明顯緩解的同時,央行票據大量到期兌付又成為其發揮效用新的制約性因素,據統計,2005年到期的央行票據將創紀錄地達到了8300億元。
央行票據還需要時間的檢驗
央行票據就本質而言是“柔性”工具,其政策影響是傳導性和間接性的;央行票據的參與對象是央行公開市場的準入單位,這又決定了直接受央行票據影響的主體數量是有限的;再加上,央行票據政策效應遞減已經非常明顯,除了必須對央行票據的自身進行創新和變革之外,還需要其他政策,包括匯率政策、利率政策等配合與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