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圓之理

用筆畫象的運動是否——依之於理、合之於道。 結體:結而為體者,依之於理,貴之以通。 結構與結體的區別在於:變化運動的所屬不同。

出處

揮風牧雲 ● 書法檔案 ● 一圓之理 ● 書法體系 ● 國學體系

一圓之理的來由

揮風牧云:
一圓之理是鄙人在總結前人的用筆之中總結出來的,最初也是按照常見教材的藏鋒、行筆、收筆而進行訓練的,在此基礎上,再後來又發現了關於“築鋒”的論述而開竅,在精研之中,又參悟了董其昌關於“起結轉束”的論述之後,又在長久的摹寫體悟中,終於開悟於蔡邕的《筆勢論》: “夫書肇於自然,自然既立,陰陽生焉;陰陽即生,形勢出矣。藏頭護尾,力在字中,下筆用力,肌膚之麗。故曰:勢來不可止,勢去不可遏,惟筆軟則奇怪生焉”。
因而我在闡述一圓之理的時候,會用這些言詞來做說明。是希望大家也可以在觸類旁通之中頓悟書法用筆之精髓。
關於鄙人對於否定宋元以來的書家筆法,是在確切的體悟到“一圓之理”之後,再回頭觀照歷代經典法帖而得出的結論。我想:從借鑑中升華精髓,而後否定糟粕,這並不矛盾吧。
大家都知道,酒是糧食的精華,在糧食發酵——燒煉的過程之中,酒與酒糟日漸被分離開來。而對於酒而言,酒糟就是被酒所否定的糟粕,這個道理還需要細辯嗎?實際上,對於酒來說,酒糟就是應該餵豬的糟粕,是被酒所排除的——糧食的絕大部分。而酒來自於糧食,卻排除、否定、拒絕糧食的絕大部分——酒糟。因而酒糟就只能用來養豬,而酒卻成為人們青睞、追尋、奉為上品的佳釀。

一圓之理

當毛筆中立不動的時候,是渾然不分陰陽的圓錐體。但筆一著紙,則陰陽立分。假如我們設定筆毫——著紙面是陰的話,那么其相對面則為陽;若筆毫——著紙的外側面為陽,那么其內側面則為陰。在書寫過程之中,如果在一畫之中,我們不變換筆毫的著紙面而一直拖過的話,那就如同刷牆無異。其所運行的態勢雖有波浪紋的曲線,但也僅僅是平動而已,即便是畫圓,其中也並沒有陰陽之翻轉。所謂的陰陽變換與一波三折是指筆毫——著紙面的陰陽轉換。
切忌:捻管和絞鋒。

一圓之理的引申

用筆是中國書法入門的必然門徑,舍卻用筆,終生難窺書法之門牆!
不能用筆,則結體必然似是而實非,由此而引申的其他之種種,也必然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 一圓之理與用筆、結體的關係:
陰陽相生在用筆之中,具體體現在“起、結、轉、束”四字而已,亦即:自然而然隨筆勢而產生陰陽變化,以結字約束用筆,以用筆規範結體。起筆之中即蘊藏著收筆之趨勢,收筆之中復含有起筆之新生。似游雲之出岫,若長河之綿延。
● 作為動詞——“書”與“畫”的區別在於:
用筆畫象的運動是否——依之於理、合之於道。
當“畫”只駐留於畫象層面上的橫向繁複之時,則道之日失,人慾倍生。其必然的結果是:畫意得象,失之於道。由此,畫之所重,重在畫象——人心私慾——意、態、趣、味。
當“書” 融合於用筆——畫象——演道——道法自然的縱向升華之時,則天人交融,無我而大我生。正所謂:無為而無不為。因之,書之所重,重在道法——自然——自然之道體神用。
● 結構與結體的區別在於:變化運動的所屬不同。
結構:即組成整體的各部分的搭配和安排。
結體:結而為體者,依之於理,貴之以通。因循相生,立本體用。應之以治,通之於化。
結構與結體的區別在於:變化運動的所屬不同。自然生態下的變化運動在於自然生成過程,因之其所彰顯的是自然生態的情狀;而非自然的變化運動在於人慾智巧的操作過程,因之其所呈現的是人慾的智巧意趣。
綜上所述,結體是基於自然變化運動之上的和諧統一;而結構則是在人心意欲的驅動之下的多變和繁複。
● 書畫同歸
無論是文字還是繪畫同屬於畫象,畫象之變歸之於數,數歸之於理,理復歸於道,道法自然。直白的來說,書畫同歸的辯證在於畫象之用筆、結體、著墨三者之間所蘊藏的道理數,是基於自然變化運動之上的高度和諧統一。其所寓旨當於一筆鵝之中參悟。這是國畫窺覷於書法而未曾企及之化境,鑒於當前美術界之變異,後來者亦恐無有能登臨此境界之人了,這必將成為國畫之永久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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