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

2012年10月,教育部印發《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並在其官方網站下發通知要求貫徹落實。指南提出,要珍視遊戲和生活的獨特價值,創設豐富的教育環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滿足幼兒通過直接感知、實際操作和親身體驗獲取經驗的需要,嚴禁“拔苗助長”式的超前教育和強化訓練。這個指南給學前孩子的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個領域的成長設定了一個“成長階梯”,共有32項標準。

指南目標

為深入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指導幼稚園和家庭實施科學的保育和教育,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發展,制定《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以為幼兒後繼學習和終身發展奠定良好素質基礎為目標,以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各方面的協調發展為核心,通過提出3-6歲各年齡段兒童學習與發展目標和相應的教育建議,幫助幼稚園教師和家長了解3-6歲幼兒學習與發展的基本規律和特點,建立對幼兒發展的合理期望,實施科學的保育和教育,讓幼兒度過快樂而有意義的童年。

指南內容

《指南》從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個領域描述幼兒的學習與發展。每個領域按照幼兒學習與發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內容劃分為若干方面。每個方面由學習與發展目標和教育建議兩部分組成。
目標部分分別對3~4歲、4~5歲、5~6歲三個年齡段末期幼兒應該知道什麼、能做什麼,大致可以達到什麼發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指明了幼兒學習與發展的具體方向;教育建議部分列舉了一些能夠有效幫助和促進幼兒學習與發展的教育途徑與方法。

實施原則

1.關注幼兒學習與發展的整體性。兒童的發展是一個整體,要注重領域之間、目標之間的相互滲透和整合,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協調發展,而不應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幾方面的發展。
2.尊重幼兒發展的個體差異。幼兒的發展是一個持續、漸進的過程,同時也表現出一定的階段性特徵。每個幼兒在沿著相似進程發展的過程中,各自的發展速度和到達某一水平的時間不完全相同。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兒發展進程中的個別差異,支持和引導他們從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發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達《指南》所呈現的發展“階梯”,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兒。
3.理解幼兒的學習方式和特點。幼兒的學習是以直接經驗為基礎,在遊戲和日常生活中進行的。要珍視遊戲和生活的獨特價值,創設豐富的教育環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滿足幼兒通過直接感知、實際操作和親身體驗獲取經驗的需要,嚴禁“拔苗助長”式的超前教育和強化訓練。
4.重視幼兒的學習品質。幼兒在活動過程中表現出的積極態度和良好行為傾向是終身學習與發展所必需的寶貴品質。要充分尊重和保護幼兒的好奇心和學習興趣,幫助幼兒逐步養成積極主動、認真專注、不怕困難、敢於探究和嘗試、樂於想像和創造等良好學習品質。忽視幼兒學習品質培養,單純追求知識技能學習的做法是短視而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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