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法哲學批判》
正文
馬克思批判黑格爾哲學的第一部著作。1843年夏天寫於萊茵省的克羅茨納赫,故又稱《克羅茨納赫手稿》。原稿共39張,沒有標題,現在的標題是1927年蘇聯共產黨(布爾什維克)中央馬克思列寧主義研究院發表這一手稿時加的。中譯本收入人民出版社1956年出版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卷。這部著作是對G.W.F.黑格爾 《法哲學原理》第261~313節闡述國家問題的部分所作的分析和批判。 馬克思在任《萊茵報》主編期間通過參加現實鬥爭,動搖了對黑格爾哲學的信仰。退出《萊茵報》後,他系統地研究了歐美一些國家的歷史,尤其是法國大革命的歷史,並閱讀了L.費爾巴哈的《關於哲學改造的臨時綱要》,得到很大啟發,於是開始了對黑格爾哲學的批判。但是,和費爾巴哈只注重自然和宗教批判不同,馬克思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社會和政治問題上。在這部手稿中,馬克思揭露了黑格爾思辨哲學的神秘主義,把被他顛倒了的邏輯觀念和現實事物的關係顛倒過來,指出具有哲學意義的"不是事物本身的邏輯,而是邏輯本身的事物";批判黑格爾把市民社會從屬於政治國家的觀點,得出了市民社會決定國家的著名結論;批判了黑格爾主張君主、官僚決定國家制度的英雄史觀,闡明了人民創造國家的思想;批判了黑格爾在國家發展問題上否認有質變的緩慢進化論,提出必須經過真正的革命來建立新國家的觀點。 這部著作是馬克思哲學思想發展中的一個重要轉折。在此以後,他通過對市民社會的深入解剖和政治經濟學的批判研究,終於創立了唯物史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