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硃批諭旨》
正文
中國清代雍正朝硃批奏摺彙編,全稱《世宗憲皇帝硃批諭旨》。雍正十年(1732)鄂爾泰、張廷玉奉敕纂輯,翌年次第印就,隨時頒賜諸臣,乾隆三年(1738)全書成。書內揀選了歷年雍正帝親筆批答的223名總督以下、 道員以上及提督、總兵等地方大臣所上奏摺8000餘件,刊印18函,112帙,360卷。卷首雍正帝御製序文,卷末乾隆帝後序。凡雍正朝軍政大事均有記載。編輯中,多由雍正帝親自決斷,凡他認為不宜公布者,直接於原折上勾抹增飾。詞臣欲刪改原件內容,初用白紙貼在原折應改字處,將所改字書於白紙上,如欲修飾硃批內容,則貼黃紙,將應改字書於黃紙上,再另紙將已改硃批奏摺抄錄,隨抄隨改;後感到直接在原件上修改不便不雅,遂改為先照抄原件,修訂抄稿後,再謄清。其格式為:開端書硃批二字,下抄原文,奏文、硃批均用工整楷體書寫,刊印時原奏用黑字,硃批用朱紅色套印。全書按具奏人順序編排,各人具折數量不等,“多者以一人分數冊,少者以數人合一冊”。原抄本現存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