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財經建設的基本方針給謝覺哉的信》

《關於財經建設的基本方針給謝覺哉的信》

關於財經建設的基本方針給謝覺哉的信是毛澤東於一九四一年八月六日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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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財經建設的基本方針給謝覺哉的信關於財經建設的基本方針給謝覺哉的信

為了統一對財政經濟工作的領導,中共中央決定由林伯渠朱德任弼時、李富春、高崗組織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以林伯渠為主席(25)。中共中央除每星期召開一次政治局會議外,增加了書記處工作會議,由在楊家嶺的政治局成員毛澤東、任弼時、王稼祥、王明、張聞天、陳雲、凱豐七人組成。在這一段時期內,政治局或書記處的會議幾乎每次都要談到財政經濟問題。毛澤東還請周恩來、董必武將重慶的經濟書籍“盡力蒐集寄來”。

最初,黨內對如何解決財政經濟問題存在著不同的意見。任弼時、朱德以及邊區中央局的一些負責人主張採取積極發展的方針。具體辦法主要是:整理稅收和發展生產,發展生產的資金主要依靠軍隊組織人民運鹽和增發邊幣。林伯渠、謝覺哉擔心這些作法會加重人民負擔,因此主張把解決困難的基點放在節約和拖欠黨政軍的經費上,不贊成增發邊幣。鹽的產運銷在政府管理下實行自由貿易。

毛澤東贊成積極發展的方針。他提出要實行新的政策,立即投資生產事業,主要是投資鹽的生產。他提出一個怎樣對待邊區的資本主義經濟的重要政策問題,說:各種壟斷的辦法必須立即改變,不要妨礙私利,要實行貿易自由政策,過去實行以公營事業吞併私人事業的政策是不對的。對邊區發展資本主義不要害怕,過去黨內反對發展資本主義的口號,今後改用反對貪污腐化。

在這個時期中,毛澤東下大力氣對財政經濟工作進行了研究。他在致謝覺哉的信中寫道:“近日我對邊區財經問題的研究頗感興趣,雖仍不深刻,卻覺其規律性或決定點似在簡單的兩點,即(一)發展經濟;(二)平衡出入口。首先是發展農、鹽、工、畜、商各業之主要的私人經濟與部分的公營經濟,然後是輸出三千萬元以上的物產於境外,交換三千萬元必需品入境,以達出入口平衡或爭取相當量的出超,只要此兩點解決,一切問題都解決了。而此兩點的關鍵,即糧鹽二業的經營。”“今年之僅僅注意公業投資未能顧及私業投資,是由於等著公營事業救急的特殊情況,由此產生的害則是與民爭利(壟斷)及解決不了大問題。明年決不能繼續這個方針,僅有鹽業投資是明年應該繼續的,而其他公營的農、工、商業則只當作必要的一部分繼續下去。”要把鹽作為例外,因為邊區北部盛產食鹽,鹽的收入是邊區政對除公糧外的最大收入,鹽的外銷占邊區對外出口的百分之九十。“鹽的第一個好處是解決出入口平衡問題。出入口問題一解決,則物價、幣價兩大問題即解決了。”

為什麼要實行這些政策?毛澤東這樣回答:“首先是根據於革命與戰爭兩個基本的特點,其次才是根據邊區的其他特點(地廣,人稀,貧乏,經濟落後,文化落後等)。”“邊區有了今年經驗,明年許多事都好辦了。

為了統一黨內的思想,中央政治局委託毛澤東找林伯渠、謝覺哉、任弼時、朱德等談話,溝通意見,解決分歧。毛澤東採取“先做個別商討,然後再開會議,較為有益”的辦法,做了許多耐心細緻的工作。

林伯渠、謝覺哉都是黨內德高望重的長者,深受毛澤東的敬重。為了說服這兩位老同志,毛澤東多次登門拜訪,常常談至深夜。凡是這兩位老同志提出的問題,毛澤東都要請邊區中央局去核實情況,做出答覆。林伯渠、謝覺哉也非常信任毛澤東。謝覺哉說:“毛澤東同志從不輕臧否人”,所以願意同他談心裡話,單在一九四一年七、八月間,謝覺哉寫給毛澤東的信就達數萬言(32)。對林伯渠、謝覺哉的每一封來信,毛澤東都“過細地讀了”,並且及時寫了回信。他在一封信中說:“事情確需多交換意見,多談多吹,才能周通,否則極易偏於一面。對下情蒐集亦然,須故意(強所不願)收集反面材料。我的經驗,用此方法,很多時候,前所認為對的,後覺不對了,改取了新的觀點。客觀地看問題,即是孔老先生說的‘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你三日信的精神,與此一致,盼加發揮。此次爭論,對邊區,對個人,皆有助益。各去所偏,就會歸於一是。”還說:“事情只求其‘是’,閒氣都是浮雲”,“求達‘和為貴’之目的”。毛澤東曾懇切地向林伯渠表示,工作中遇到什麼困難,可以隨時找他,說:“我雖不能為你分憂,但人事調整方面可多少幫你的忙”。

無論在談話或書信中,毛澤東對解決邊區財政經濟的幾個具體問題都坦率地講了自己的意見,並十分注意聽取林、謝二位老同志的意見。他在給謝覺哉的一封信中,懇切地說:自己提出的論點,“如你及林老覺得有錯誤,即祈毫不客氣,一一指正,以歸一是”。

關於黨內在財政經濟問題上產生爭論的原因,毛澤東認為主要是由於缺少經驗,對沒有做過的事,誰也難以說有十足的把握,因此應該加強調查研究,多掌握第一手材料。他說:“凡人(包括共產黨員)都只能根據自己的見聞即經驗作為談話、做事、打主意、定計畫的出發點或方法論,故注意吸收新的經驗甚為重要,未見未聞的,連夢也不作。”(35)他要求負責起草財經綱領的陳正人多聽取邊區政府銀行行長朱理治、財政廳廳長南漢宸、建設廳廳長高自立、八路軍總後勤部部長兼政委葉季壯及糧食局、貿易局的意見,因“他們是實際經手人員,從他們收集各方面確實的材料與意見,起草的東西方更準確”。毛澤東還為高克林的《魯忠才長征記》寫了按語。高克林採訪城關區副區長魯忠才等人後所寫的這個調查報告,記述了城關區第一次運鹽的經過,講到不少過去不曾遇見過的新情況和新經驗。毛澤東號召大家向高克林學習,“把那些‘下筆千言,離題萬里’的作風掃掉”。

八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召開政治局會議,會議同意毛澤東所提方針:“根據革命與戰爭兩個基本特點,邊區應從發展經濟與平衡出入口,以解決人民生活與政府財政兩方面問題。規定:發展經濟應以民營為主,公營為輔,平衡出入口,增加鹽的運銷,以官督民運為主,自由運鹽為輔。”在六次會上,毛澤東還強調,在革命與戰爭的環境下,部分的強制性負擔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毛澤東這些細心觀察並研究了實際工作中積累的新經驗後提出的意見,終於基本上統一了幾個月來黨內對如何解決邊區財政經濟問題存在的不同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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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哉同志:
近日我對邊區財經問題的研究頗感興趣,雖仍不深刻,卻覺其規律性或決定點似在簡單的兩點,即(一)發展經濟,(二)平衡出入口。首先是發展農、鹽、工、畜、商各業之主要的私人經濟與部分的公營經濟,然後是輸出三千萬元以上的物產於境外,交換三千萬元必需品入境,以達出入口平衡或爭取相當量的出超。只要此兩點解決,一切問題都解決了。而此兩點的關鍵,即糧、鹽二業的經營,如能增產二十萬至三十萬擔糧與運三十萬至四十萬馱鹽出境,即算基本地解決了兩個問題。

按此兩點來檢查我們工作,則:(一)今年的八百萬投資僅顧及公營事業,全沒有顧及私人農業貸款與合作社貸款,僅是不得已的過渡時期的辦法,今後必須停止公業投資,發動私業投資,即大放農貸與合作社貸款,兼放畜牧貸款與私商貸款,以達增加糧食產量、牛羊產量與相當繁榮商業之目的。如能投三四百萬元於農業,加以政府的春耕秋收運動之動員,增產二十萬至三十萬擔糧食,則收二十萬擔糧稅數千萬斤草稅而民不傷,或尚可向綏、榆[2]輸出數萬擔。如能使畜產繁殖及商業有相當繁榮,則年收二三百萬元羊稅與七八百萬元商稅而民不怨,財政的基本問題即解決了。

今年之僅僅注意公業投資未能顧及私業投資,是由於等著公營事業救急的特殊情況,但由此產生的害則是與民爭利(壟斷)及解決不了大問題。明年決不能繼續這個方針,僅有鹽業投資是明年應該繼續的,而其他公營的農、工、商業則只當作必要的一部分繼續下去。(二)鹽為達到出入口平衡之唯一的或最主要的辦法,只要能年輸三十萬馱出境,換取三千萬元(以每馱法幣百元計)棉、布進來,即算平衡了出入口,因據銀行告我,邊區棉、布等入口年僅三千萬元之數。如能輸出四十萬馱,除換取三千萬元棉、布之外,尚有一千萬元現幣進口,則情況更好了。至收六百萬至八百萬元鹽稅以補一部分財政之不足,尚是第二個好處,鹽的第一個好處是解決出入口平衡問題。出入口問題一解決,則物價、幣價兩大問題即解決了。

據此以觀今年鹽的官督民運政策,不但是未可厚非的,而且是完全正當的,雖然是否能銷出三十萬至四十萬馱尚不可必,然舍此並無解決出入口問題之其他辦法,因而舍此便無法解決物價、幣價兩大問題,故此政策的根本方針是完全正當的。因為完全的自由貿易政策,在鹽的問題上,今年是不能行的,原因是糧貴、草貴與國民黨限制,今年與去年不相同,舍官督民運(半強制主義),便不能運三十萬至四十萬馱出境。

我前信未蒙林老復示,似以所提各點為不切肯要。然區區之意,在使此問題得到合理解決,以達意志統一與行動統一之目的,過去數月的不統一,實在是非常之不利的。然統一首在對財經建設基本方針有一致意見,故就感想所及,提出如上論點,就正於你及林老。如你及林老覺得有錯誤,即祈毫不客氣,一一指正,以歸一是。昨日政治局會議決定委託我召集一次有關同志的會議,解決本問題。我想先作個別商討,然後再開會議,較為有益,未知你意如何?
敬候日安!
毛澤東
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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