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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公約
《關於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公約》是日內瓦公約的一部分,主要內容為保護戰俘、戰俘待遇和戰俘收容遣返的原則和規則。
基本信息 簡介 第一部 第二部 第三部 -
《日內瓦公約》
《日內瓦公約》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內瓦締結的關於保護平民和戰爭受難者的一系列國際公約的總稱。該公約被認為是國際主義人道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約...
公約的產生與修訂 日內瓦四公約具體內容 -
日內瓦公約
日內瓦公約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內瓦締結的關於保護平民和戰爭受難者的一系列國際公約的總稱。日內瓦(四)公約於1950年10月21日生效,197...
簽署過程 詳細介紹 -
戰俘
指在戰爭各方中,敵對方被另外一方活捉,但並未處死的;用以作為戰爭交換條件的人。
解釋 待遇原則 命運 中國 美軍 -
日內瓦四公約(1949)
"2公約);《關於戰俘待遇的日內瓦公約》(簡稱1949年日內瓦第3公約);《關於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公約》(簡稱1949年日內瓦第4公約)。 《關於戰俘...
日內瓦四公約(1949) 正文 配圖 相關連線 -
關於戰時保護平民之日內瓦公約
1949年8月12日在日內瓦簽署的公約之各國政府全權代表出席在日內瓦舉行之外交會議,訂立了關於戰時保護平民之公約,對處於衝突一方權力下的敵方平民應受到保...
基本信息 全文 -
戰俘[戰爭中被俘人員]
戰俘(prisoner of war,常簡稱POW) 戰俘是指在戰爭各方中,敵對方被另外一方活捉,但並未處死的;用以作為戰爭交換條件的人。 1949年,...
解釋 待遇原則 命運 中國 美軍 -
關於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的日內瓦公約
1929年7月27日訂於日內瓦,締約各國元首德國、美國、奧地利、比利時、玻利維亞、巴西、英國、保加利亞、智利、中國、哥倫比亞、古巴、丹麥和冰島、多米尼加...
序 第一章 傷者與病者 第二章 醫療隊和醫療所 第三章 人 員 第四章 建築物及器材 -
日內瓦
日內瓦(Geneva),位於日內瓦湖西南角,是瑞士聯邦的第二大城市,也是一個世界著名的聯合國城市。湖上大噴泉是日內瓦的象徵,日內瓦湖光山色四季皆具吸引力...
歷史沿革 地理環境 自然資源 人口民族 政治 -
改善海上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及遇船難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
改善海上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及遇船難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於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簽訂,1950年10月21日生效。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傷者病者及遇船難者 第三章 醫院船 第四章 人員 第五章 醫療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