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唐 張說
詩詞正文
舊館分江日,悽然望落暉。相逢傳旅食,臨別換征衣。
昔記山川是,今傷人代非。往來皆此路,生死不同歸。
作品評析
這首律詩寫於公元703或704年,此時張說正因魏元忠事件的牽連而與時為司禮丞的高戩同貶嶺表,並在端州驛寫下著名的《端州別高六戩》與《還至端州驛前與高六別處》。張說與高戩同朝為官,亦正是因為高戩被誣而直言才觸怒權貴以忤旨罪名配流欽州的。高雖得張證明確係冤枉,但仍然逃脫不了貶謫的命運,被貶為端州長吏。張說與高戩共患難,同命運,感情深厚。在嶺南時張為高寫過三首詩。這首《還至端州驛前與高六別處》闡明一個事實:作者與高戩同被迫害,作者幸得時勢逆轉,重見天日,而難友已客死他鄉。貶逐引起的複雜情緒,給宮廷詩三部式加上了新的壓力。首聯總述事件的背景,但江水分流的形象使詩人想起與高戩的分別,這種隱喻性景象通常置於律詩的中間部分。次聯倒敘與高戩分別時的情況,說明他們的相互關懷,交換的構思與結尾不一致的主題相呼應(一個生還,另一個卻死於南方),仿佛高戩是代替詩人而死的。其他各聯都統一於“分”的基本主題,只有次聯表現共享和交換。第五句用景物把回憶與現實連結起來,山川依舊,斯人已逝,二者形成對照。第六句轉向直接抒情,尾聯也暗示了感情,但未加以陳述。末兩句表達了詩人無限的悲痛。詩人在“路”做文章,既將它看成實際的路,又看成人生的旅途,從而將眼前的實景與一句格言融合起來。在實景方面,詩人說的是所有到南方去的人都必須經過這條路,但只有像他這樣倖存的人才能由此歸回。在隱喻方面,“路”指的是從生“歸回”到死的途徑,所有的人也都經過這條路,但是在這裡,“歸回”的是高戩而不是張說。
作者簡介
張說(667—730)初盛唐之際文學家。字道濟,一字說之,洛陽人。公元689年(永昌元年),舉賢良方正,授太子校書郎。因不肯依附張易之兄弟,忤旨,被流放欽州。唐中宗復位,召回,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任兵部侍郎。公元711年(景雲二年)任宰相,監修國史。玄宗時封燕國公,任中書令。因與姚崇不和,貶為相州刺史,再貶岳州刺史。公元721年(開元九年),復為宰相。翌年出任朔方軍節度大使,官至右丞相兼中書令。張說掌文學之任共三十年。文筆雄健,才思敏捷,朝廷重要文誥,多出其手,與許國公蘇頲並稱“燕許大手筆”。尤其擅長於碑文、墓誌的寫作,其詩除應制奉和之作外,有不少佳作傳世。有《張燕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