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胡婿晉遠赴嘉興酒官》

《送胡婿晉遠赴嘉興酒官》是宋代詩人孫應時所作詩詞之一。

作者

孫應時[公元1154年至1206年]字季和,自號燭湖居士,餘姚人。生於宋高宗紹興二十四年,卒於寧宗開禧二年,年五十三歲。八歲能文,師事陸九淵。登淳熙二年(公元1175年)進士。初為黃岩尉,有惠政。常平使者朱熹重之,與定交。丘崇帥蜀,(公元1190年)辟放制幕。策知吳曦之將叛,人服其先見。後知常熟縣,秩滿,郡守以私恨捃摭之,謂其負倉粟三千斛。市民感德,爭擔負代償。守益憎惡,竟坐貶秩。移判邵武軍,未上而卒。應時著有燭湖集二十卷,《四庫總目》傳於世。

詩詞正文

逃暑吾無地,將家子在塗。
隨宜簡人事,莫久往行都。
最肯加餐否,剛能卻酒無。
功名殊未晚,愛惜萬金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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