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方簽判赴江西任》

《送方簽判赴江西任》是宋代詩人陳宓所作詩詞之一。

作者

陳宓

詩詞正文

洪都稱大府,上幕得名賢。
事業三千牘,聲名四十年。
民征須力減,酒禁更堪憐。
餘力猶能辦,開塗及濟州。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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