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物體》

《論物體》是英國機械唯物主義哲學家T.霍布斯的主要哲學著作之一。

《論物體》

正文

英國機械唯物主義哲學家T.霍布斯的主要哲學著作之一。該書原版系拉丁文本,全名是《哲學原理的第一部分:論物體》。發表於1655年,翌年譯成英文。霍布斯認為,哲學體系應包括“論物體”、“論人”和“論公民”三個組成部分,“論物體”是整個哲學體系的基礎。全書分“計算或邏輯學”、“第一哲學”、“論運動和數量的規律性”和“物理學或論自然現象”4篇,共30章。在書中,霍布斯依據17世紀數學、力學發展的新成果,針對經院哲學,系統地闡述了他的機械唯物主義自然觀。他認為哲學的唯一對象是不依賴於人們的思想而獨立存在的、占有空間的物體。一切事物的一般原因在於運動。運動本質上是物體的位移。一切事物均受因果必然性的制約,客觀上沒有什麼偶然的東西,也不存在超脫因果必然性的“自由意志”。《論物體》是歐洲17、18世紀機械唯物主義哲學的第一部代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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