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韓共同防禦條約》

《美韓共同防禦條約》是美國和韓國之間簽訂的軍事同盟條約。1954年11月17日生效,無限期有效。締約後,美國不斷將大批武器運入韓國,加強韓國軍隊,並在仁川等地建立軍事基地,條約的簽訂加劇了朝鮮半島的緊張局勢,阻撓了朝鮮的和平統一。

美國同韓國簽訂的軍事同盟條約。《朝鮮停戰協定》簽訂後的第12天,即1953年8月8日,在漢城草簽,同年10月1日在華盛頓簽訂,1954年11月17日生效,無限期有效。條約聲稱:“任何一方認為一方的政治獨立或安全受到外來武裝進攻威脅時,將進行共同磋商。締約雙方將單獨地或聯合地,以自助和互助的辦法,保持並發展適當方法以制止武裝進攻”;“在太平洋地區對締約任何一方目前各自行政控制下的領土的進攻,或是對以後經締約一方承認合法地處於另一方行政控制下的領土的進攻,都將危及它自己的和平與安全,因此聲明,它將按照它的憲法程式採取行動以對付共同的危險。”根據條約,美國取得在韓國“領土以內及其周圍部署陸、空、海軍部隊的權利”等。
締約後,美國不斷將大批武器運入韓國,加強韓國軍隊,並在仁川等地建立軍事基地;在漢城設立“韓美聯合司令部”;美國和韓國軍隊經常舉行聯合軍事演習,1983年上半年舉行的一次大規模軍事演習,參加的兵力達18萬人。條約的簽訂加劇了朝鮮半島的緊張局勢,阻撓了朝鮮的和平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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