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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安全保障條約》
《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是由美國與日本於1960年1月19日在華盛頓簽訂的條約,此條約宣示兩國將會共同維持與發展武力以抵抗武裝攻擊,同時也將日本領土內一國受...
簡介 條約信息 歷史沿革 詳細 發展階段 -
美日安全磋商委員會聯合聲明
美日安全磋商委員會聯合聲明,2005年2月19日,美國國務卿賴斯、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與日本外相町村信孝,以及防衛廳長官大野功統在華盛頓舉行美日安全磋商委員會。
簡介 全文 -
日美新安保條約
《日美新安保條約》全稱《日本國和美利堅合眾國共同合作及安全保障條約》。1960年1月在華盛頓簽署,6月生效。用以取代1951年的舊安保條約。
背景 條約內容 簽約代表 透視虛實 -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Mutual Defense Treaty between the USA and China)》是美國政府與台灣當局(即所謂的“...
時代背景 長期影響 內容 大陸反應 -
禁止核武器條約
《禁止核武器條約》是一項多邊國際條約。 台北時間2017年3月20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經慎重研究,中方將不參加即將在紐約舉行的“禁...
政策全文 內容解讀 相關信息 -
二十一條條約
1915年1月18日,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晉見袁世凱,遞交了二十一條要求的檔案,並要求政府“絕對保密,儘速答覆”。此後日本帝國主義以威脅利誘的手段,歷時五...
背景 簽約時刻 內容 秘聞 評價 -
日美安全保障聯合宣言
新《日美安全保障聯合宣言》規定基於日美安全保障關係的雙邊合作;規定全球規模的合作等。其主要目的在強化日美軍事同盟,不難看出,軍事範圍更廣,內容更多。
新《日美安全保障聯合宣言》 評新《日美安全保障聯合宣言》 -
雁型安全模式
在美國試圖塑造的這種亞洲地區安全秩序的第二梯隊中,美日同盟被置於首要位置,是美國與亞太地區接觸的“基石”。 第四梯隊是美國與越南、印度尼西亞以及印度的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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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美安全合作指針
新日美安全合作指針是指1997年日美兩國對1952年的《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的修改,其主要內容也為三項,即平常時期的合作、對日本進行武力侵略時的合作以及日...
名稱 介紹 -
《舊金山和約》
與安全,從而,決意簽訂和平條約以解決交戰雙方存留之問題與交戰狀態...了《對日和平條約》,也稱《舊金山和約》或《舊金山對日和約》。 反法西斯國家簽字...”排除在《對日和平條約》之外(另一說法為:當時美國認為應該讓“中華民國...
簡介 歷史背景 和約內容 簽約國 各國態度